明朝军事制度是怎样的
明朝军事指中国明朝时期的军队,明代早期军队的来源 ,有诸将原有之兵,即所谓从征,有元兵及群雄兵归附的,有获罪而谪发的,而最主要的来源则是籍选,亦即垛集军,是由户籍中抽丁而来。除此之外尚有简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明朝军事制度是怎样的?
明朝军事制度:卫所制
卫所制为在全国各地军事要地设立卫所驻军,卫有军队五千六百人, 其下依序有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及小旗等单位,各卫所都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亦隶属于 兵部,有事从征调发,无事则还归卫所。军队来源为世袭的 军户,由每户派一人为 正丁至卫所当兵,军人在卫所中轮流戊守以及屯田,屯田所得以供给军队及将官等所需。其目标在养兵而不耗国家财力,但明宣宗以后渐无法维持,军人生活水平及社会地位日渐低下,逃兵也逐渐增加,军备因此逐渐废驰 。
在嘉靖年间,应付 倭寇之乱时,将领 戚继光在浙江地区采用招募 民兵加以训练的方式,来取代不堪的卫所兵。正因为明朝正规军卫所军的不堪用,故这些民兵,在明朝后期逐渐担负起维持明朝有效统治的作战部队,而其中最为有名的就是 戚继光的召募以 浙江人为主 戚家军, 李如松的私人部队 辽东铁骑,及 袁崇焕所召募以辽东人为主的 关宁铁骑。
纪效新书是明朝军事家戚继光所著的一部兵书,初撰于 嘉靖39年(1560年),共18卷正文加一卷卷首,后戚继光晚年时又加以手校,修订为14卷。全书语言简明通俗,涵盖了兵员选拔、训练、武器、阵法、律令、行营、兵法等多个方面,是戚继光一生征战的心得之作。
明朝军事制度:神机营
神机营是 明代京城 禁卫军三大营之一(其余两营为 五军营及 三千营) ,是军队 中专门掌管 火器的特殊部队。明成祖平交阯后,得神机枪炮法,特置神机营肄习 。该营装备有 火枪、 火铳等,后期又添置 火绳枪。 明 正统十四年( 1449年) 土木之变后,三大营丧失几尽,后改革军制,建立营团,未入选的军士归本营,称“老家”, 嘉靖时罢营团,恢复三大营旧制。
明朝军事制度:军事体制
明代军事机关体制是经过几度调整变革然后才比较固定下来的。以中央军事领导机关来说,起义时期, 朱元璋以都元帅身份自主行 枢密院事,亲自指挥全盘军事,以后,改行枢密院为 大都督府,设大都督一人,名义上是“节制中外诸军事”,一切大小军政,包括军官任免、军队调遣、战役指挥、战略考虑等,都由都元帅决定,大都督府不过是主持后勤给养。军丁 军户管理、考绩、 马政等日常事务。大都督当然也要统军作战,但只能奉命进止,不许擅作主张。当时, 朱元璋在行 中书省内设户、礼等四部,独不设吏、兵二部,正说明人事和军事大权不容假借于人。
以中央军事领导机关来说,起义时期,朱元璋以都元帅身份自主行枢密 院事,亲自指挥全盘军事,以后,改行枢密院为大都督府,设大都督一人,名义上是“节制中外诸军事”,其实,一切大小军政,包括军官任免、军队调遣、战役指挥、战略考虑等,都由都元帅决定,大都督府不过是主持后勤给养。军丁军户管理、考绩、马政等日常事务。大都督当然也要统军作战,但只能奉命进止,不许擅作主张。当时,朱元璋在行中书省内设户、礼、刑、工四部,独不设吏、兵二部,正说明人事和军事大权不容假借于人。即使如此,到吴元年(公元1364年)还是对此作了部分的调整,虽然仍保留大都督府,但裁免去大都督一职不设,改设左、右都督、同知都督、副都督、佥都督若干人,均为大都督府的长官。很显然,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众设多官而分其事权。
明朝建立后,在中书省下的六部已有兵部,这对一个统一的大帝国来说,是实不可少的。明初,将原来由大部督府掌管的武官任免、考绩、荫袭、军队的训练、后勤给养、军丁军户管理等军事行政工作划归兵部掌管,大都督府仅保留统率全国军队的职权。
到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在撤废中书省的同时,朱元璋也宣布彻底改组大都督府,将大都督府分设为前、后、中、左、右五军都督府。中书省和大都督府的同时大变动,是当时明王朝中央军政制度大改组的两翼,其重要意义实不相上下。当时还规定,五军都督府互不统辖,应该分别与兵部直接联系工作,而统一奏请皇帝裁定。每一个都督府内又都设有一小群都督,计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副都督等,俱为负责官员,由朝廷指定各都督府分别统率全国各都司、卫、所,不得随便变动。至仇,统军的部门便一分而为五,领导人更是由一个增加到好几十个。任何统军的都督都绝不可能率本部军兵与朝廷对抗了。
其实,任何一个都督府及其中的任何一个都督,连率领本部军兵的权力也是没有的。因为明王朝还规定: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都督府有统军之权而无出兵之令。有军事行动时,兵部奏请委派某一都督府某一都督率兵出战,而分调其他各都司、卫、所的兵丁归其指挥。军事行动结束,将帅即归回原都督府,兵丁归回原工所建制。这种体制显然是为了防范军权旁落,是为了对将帅们的职权有意掣时,其必然结果是,要付出大大削弱自己军事威力的代价。
军事著作
《 火龙神器阵法》又名《火龙经》有记载明代诸多火器科技,作于 明朝 永乐十年( 1403年),首见于 崇祯年间焦勒的《火攻罕要》, 清朝 咸丰年间方始有刻本传世,其中有最早的 地雷、 水雷、 火绳枪等等的描述。
据后人考证发现书中一些细节有误,如称 朱棣为“ 成祖”( 庙号)等,但因 元朝 忽必烈攻打 日本时已经使用铁火炮、 朱元璋大战 陈友谅于 鄱阳湖时也早已使用火箭、火铳、火蒺藜、大小火枪等多种 火铳,尚能断定今本《火龙经》可能经过 嘉靖年间修订而成,但其余书中原文因不该置疑。
《 武备志》是中国明代大型军事类书,由兵诀评、战略考、阵练制、军资乘、占度载五部分组成。清乾隆年间曾被列为禁书。
中国明代大型军事类书。明茅元仪辑,240卷,文200余万字,图738幅,有明天启元年(1621)本、清道光中活字排印本、日本宽文年间(1661~1672)须原屋茂兵卫等刊本流传。清乾隆年间曾被列为禁书。
茅元仪(1594~1644?),字止生,号石民,归安(今浙江吴兴)人,自幼“喜读兵农之道”(《石民四十集》卷69),成年熟悉用兵方略、九边阨塞,曾任经略辽东的兵部右侍郎杨镐幕僚,后为兵部尚书孙承宗所重用。崇祯二年(1629),因战功升任副总兵,治舟师戍守觉华岛(即菊花岛,今辽宁兴城南),获罪遣戍漳浦(今属福建),忧愤国事,郁郁而死。他目睹武备废弛状况,曾多次上言富强大计,汇集兵家、术数之书2000余种,历时15年辑成《武备志》。
《武备志》由兵诀评、战略考、阵练制、军资乘、占度载五部分组成。
兵诀评18卷,收录了<武经七书>,并选录<太白阴经>、<虎钤经>的部分内容,加以评点。认为“先秦之言兵者六家,前孙子者,孙子不遗,后孙子者,不能遗孙子”(《武备志》天启元年本,下同),学兵诀不可不读《孙子》。
战略考33卷,选录了从春秋到元各代有参考价值的战例。所选注重奇略,“足益人意志”。如,吴越争霸,勾践的卧薪尝胆、乘虚捣隙; 马陵之战, 孙膑的减灶示弱,诱敌入伏; 赤壁之战,孙刘的联合破曹,巧用火攻; 淝水之战, 苻坚的分兵冒进,谢玄的以战为守;虎牢之战, 李世民的据险扼要,疲敌制胜;蔡州之战,李愬的乘虚奇袭等等战法。又如 诸葛亮的据荆益、和诸戎、结孙权、向宛洛、出秦川的隆中决策; 岳飞的行营田,连河朔、捣中原、以复故土的计划;成吉思污的避潼关、假宋道、下唐邓、捣大梁的谋略,等等。其所录内容,在紧要之处均有所评点。
阵练制41卷,分阵和练两部分。阵,载西周至明代各种阵法,配以 319幅阵图,所收较《续武经总要》为多,以诸葛亮的八阵、 李靖的六花阵、 戚继光的鸳鸯阵为详。阵有说记,有辩证。“记”载“圣王贤将”所立之阵,予以广扬;“辩”言唐宋伪托附会之阵,予以廓清。对古阵图,“举而合之”又“陈异同之说”,其中“有最卑浅而无当者,然废之适足以惑世”,此亦“鲜所删铲,陈所掊击,以广学者之目”。练,详记选士练卒之法,包括选士、编伍、悬令赏罚、教旗、教艺五方面内容,选自唐、宋、明有关兵书中的律令,尤以<纪效新书>、<练兵实纪>为重。如编伍,推戚氏编步、编骑、编车、编水之法;悬令赏罚,采自《行军需知》、《练兵实纪》中的作战、训练条约。认为“士不选,则不可练”,“士不练,则不可以阵,不可以攻,不可以守,不可以营,不可以战”,所以“练为最要”。
军资乘55卷,分营、战、攻、守、水、火、饷、马八类,下设65项细目,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到行军设营、作战布阵、旌旗号令、审时料敌、攻守城池、配制火药、造用火器、河海运输、战船军马、屯田开矿、粮饷供应、人马医护等事项,颇为详备。如收录的攻守器具、战车舰、船、各种兵器就达600种。其中火器180多种,有陆战用、有水战用,有飞行器式,也有地雷式,品种之多,应用之广,前所未见。
占度载93卷,分占和度两部分。占,载日、月、星、云、风、雨、雷、电、五行、云物、太乙、奇门、六壬等占验,其中虽有人们对天文气象的某些粗浅认识,但多不经之谈。度,载兵要地志,分方舆、镇戍、海防、江防、四夷、航海六类,图文并举地叙述了地理形势、关塞险要、海陆敌情、卫所部署、督抚监司、将领兵额、兵源财赋等等内容。指出,兵家谈地理或无方舆之概、户口兵马之数,或缺关塞险要,“非所以言武备也,故我志武备,经之以度”。
《武备志》的编辑、刊行,对改变明末重文轻武,武将多不知兵法韬略,武备废弛的状况有现实意义。它设类详备,收辑甚全,是一部类似军事百科性的重要兵书。其中存录很多十分珍贵的资料,如《郑和航海图》、杂家阵图阵法和某些兵器,为他书罕载。故该书在军事史上占有较高地位,为后世所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