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宗教是怎样的
宗教有着各种各样的定义,多数定义试图在很多极端的解释和无意义表述中找到平衡。有人认为应用形式和理论去定义它,也有人更强调经验、感性、直觉、伦理的因素。那么明朝的宗教是怎样的?
明朝宗教
明朝的兴起与元末信奉明教与白莲教的红巾军息息相关,所以明太祖建 立明朝后对宗教采取抑制和利用兼并的政策。他主要希望阻断摩尼教、白莲教与弥勒宗等宗教组织再度变成反朝廷的起事军,并且希望利用佛教、道教等宗教的力量来维护社会秩序。结果,得到“皇粮”全面保障的佛教与道教演变成缺乏精神上的创新追求,亦脱离广大信众,民众转而寻求民间宗教作为慰藉。
明朝流行对不同宗教兼容并取倾向,民间宗教性信仰、习俗多样而活跃。基本精神在信仰自由主义、保持国家政治世俗性质、维持社会稳定和国家对社会的控制。集中体现这些政策精神的仍是儒家政治社会理念并倚赖士大夫群体的努力。其变动因素和矛盾来源,则在诸教向国家政权机关的渗透、皇室特殊化行为、民间泛神论多元信仰倾向、部分士大夫的信仰综合主义。在此期间,回族的形成与犹太教的消亡,表现出作为外因的社会环境(特别是政治压力)与作为内在动力的宗教本土化、世俗化运动,对宗教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明朝中期以后,佛教受皇室宗教活动加强的刺激与儒家的矛盾尖锐起来。这种矛盾促使部分士大夫强烈反对寺院修建并发表辟佛言论。明朝政府对藏传佛教政策与对汉传佛教政策有同有异。其重要差异之一是,明朝对藏传佛教政策与对西部边疆政策紧密相关,而对汉地佛教政策则于周边关系政策基本无关。此外,部分士大夫以藏传佛教为“番教”,认同程度逊于内地佛教。明朝一些皇帝因喇嘛多擅长某些“法术”,对其有特殊兴趣,并因而导致士大夫针对相关政策的批评。道教起源于本土民间信仰,在明代与儒家士大夫的冲突比较和缓。但明朝君主中信奉道教者多,既影响到国家政治,也影响到士大夫与君主的关系。士大夫在反复重申儒家原旨的同时,对道教的批评也日趋尖锐。民间宗教以最贴近下层百姓生活的组织形式和内容,满足中下层民众的宗教需求,甚至部分地满足他们的政治要求和经济要求。这是明朝中叶之后,民间宗教如火如荼发展起来的重要原因。明朝政府将民间宗教基本看作民俗,一般无干预,对视为“陋俗”者加以排斥,在涉及秘密社会活动时则严厉禁止。
明朝还是信仰伊斯兰教诸民族、藏传佛教黄教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天主教在中国传播的重要时期。伊斯兰教在社会生活中相对封闭,在明代政策中大体上表现为一个民族政策问题而不是一个宗教问题,基本与国家以及其他社会成分相安无事。明朝中期以后,天主教再度传入中国,当时士大夫寻求改革,明朝对天主教大致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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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初期实行“科举必由学校”的政策,明太祖多次强调:“古昔帝王育人材,正风俗,莫不先于学校。”并将学校列为“郡邑六事之首”,以官学结合科举制度推行程朱理学,而不重视书院,书院因此沉寂近百年之久。也因此,明朝中早期最重要的教育机构也就是国子监。而各府、州、县政府也皆立学校。府、州、县学的学生称为生员,俗称秀才或相公。明处生员数目有定额,大致府学四十人,州学卅人,县学廿人。明代中后期,地方官员六事皆举者极少,“学校之政之修也久矣”,因此传统书院再次承担起培养科举人才的重任。明代书院的创办,以嘉靖年间为最多,据统计,明代书院共有1239所。书院的经费来源,大体上可以区分为官方拨置、和私人捐赠。由于政治上的牵连,书院屡遭劫难,历史上共有四次禁毁书院的记载,但官方越是禁止,民间开办的书院就越多。
科举在明朝是正式的选拔官吏制度。科举考试分为两级,每三年举行一次,称为大比。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四书五经,考生必须用八股文做答。所谓股,即对偶之意。八股文萌芽于宋朝,形成于明成化以后。由于八股取士的制度,读书人既不通经史,又不谙实际,严重束缚民众智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