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后妃制度是怎样的
明代后妃制度在洪武初年由太祖朱元璋钦定,其相关条款被写进《皇明祖训》,要求子孙世世遵守。后世皇帝虽然在妃嫔名号、编制、葬制等方面作过调整、改变,但对其主要内容都予以严格的执行。关于明代后妃制度,史书上并没有完整地记录,而是散见于诸多文献中。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明代后妃制度是怎样的?
明代后妃制度历史背景
明朝是在元代“法纪荡然”的基础上建立的,因此,各项制度“立纲陈纪,法体汉、唐,略加增减,亦参与宋朝之典”(《明书》卷51《纶涣志》),后妃制度自不例外。作为中国后妃制度史的一个组成部分,明代后妃制度在继承前代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本朝统治者的需求作了增删改进。
明代后妃制度在洪武初年由太祖朱元璋钦定,其相关条款被写进《皇明祖训》,要求子孙世世遵守。后世皇帝虽然在妃嫔名号、编制、葬制等方面作过调整、改变,但对其主要内容都予以严格的执行。关于明代后妃制度,史书上并没有完整地记录,而是散见于诸多文献中。
明代后妃制度设立原因
洪武元年(1368)三月初一,太祖命儒臣修女诫,他对学士朱升等说:“治天下者,正家为先。正家之道,始于谨夫妇。后妃虽母仪天下,然不可俾预政事。至于嫔嫱之属,不过备职事,侍巾栉。恩宠或过,则骄恣犯分,上下失序。历代宫闱,政由内出,鲜有不为祸。惟明主能察于未然,下此多所惑。卿等其篡女诫及古贤妃事可为法者,使后世子孙知所持守。”洪武三年,正式明确“皇后之尊,止得治宫中嫔妇之事,即宫门之外,毫发事不得预焉”(余纪登《典故纪闻》卷二,第32页,中华书局1981年版)由此可见,明太祖制定后妃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目的十分明晰:一是治天下首先要治理好家,家要管好就必须严守夫妻之道;二是后妃的职责是生儿育女、侍候皇帝和管理宫女,严禁过问宫外之事和参预朝政;三是强化教育,树立典范;四是严格等级,恩宠适度,尊卑有序。
编制与人选 在后妃的编制方面,明初不拘所谓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之数,设皇后一人,妃子数人,后妃以下,杂置宫嫔,而间以婕妤、昭仪、贵人、美人等人数不等。嘉靖十年(1531)仿古礼册立九嫔,位在妃下。而在后妃的人选上,明初规定,凡天子、亲王的后妃宫嫔,均通过选秀女方式,从家境清白的低级官员或平民百姓家选取,绝对禁止大臣以各种理由进献美女。因此 ,有明一代,除成祖徐皇后外,后妃“率由儒族单门入俪宸极”(《明史》卷108《外戚恩泽侯表》),有的后妃甚至连身世都搞不清楚。后妃选配的地域,明初一般在两京(北京、南京)附近,明中叶以后则主要限于北京附近。还有部分妃嫔由周边小国定期进贡,如成祖的权妃便来自朝鲜。
等级待遇
一是授予后妃以封号、尊号、微号和谥号。
封号用以定后妃等级,明代后妃的封号按等级依次为:皇后;皇贵妃;贵妃;贤妃、淑妃、庄妃、敬妃、惠妃、顺妃、康妃、宁妃;德嫔、贤嫔、庄嫔、丽嫔、惠嫔、安嫔、和嫔、僖嫔、康嫔;昭仪、婕妤、才人、选侍、淑女等等。尊号是表示崇敬褒美,一般由新君即位时授予先帝后妃,其号为:太皇太后、皇太后、太妃。徽号是在尊号前加上歌功颂德的套语,可多次授予,但仅有部分后妃能够得到。谥号是后妃死后皇帝根据其一生言行事迹而颁予的一种褒贬善恶的称号,除极少数因特殊原因如被废外,后妃一般都能得到此称号。皇后的谥号字数按例为12字,但也有9字、13字和15字的;妃嫔谥号则例为二字,极少数妃嫔因受宠则享有6字谥号。
二是按等级颁发给后妃宝印。
宣宗以前,只有皇后有册、有宝和有印,妃子有册、有印但无宝,嫔以下则只有册。皇后的册、印和宝是金制的,妃子的印金制、册镀金银,嫔册银制。宣宗因宠爱皇贵妃孙氏,制金宝赐之,从此,明代的皇贵妃也和皇后一样有了金宝、金册和金印。
三是冠服、车舆、仪卫卤簿皆有严格的规制。
后妃冠服主要有礼服和常服两种,均配戴凤冠。凡皇后受册、谒庙、朝会,则着礼服,平时穿常服;皇后的礼服分为两种:一种为袆衣,一种为翟衣;每年正旦、冬至,皇后在宫中接受妃嫔和宫外命妇朝贺时着袆衣。常服则包括凤冠、霞帔和玉带。妃嫔受册、助祭和朝会时也着礼服,永乐三年(1405)皇妃冠服定制,搭配的大衫、霞帔佩饰与皇后相同;嘉靖十年(1531)定九嫔的冠服,大衫、鞠衣均与皇妃相同。皇后车舆有辂及安车、行障、坐障等;皇后仪仗可分为丹陛仪仗、丹墀仪仗、宫中常用仪仗等,根据需要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的车舆和仪仗;妃嫔的车舆有行障二、坐障一,皇妃的车称凤轿,所用的行障、坐障和皇后一样,用红绫装饰。皇妃的仪仗只有一种。
四是殡葬制度前后虽有变化但依然在总体上有其等级格局:
皇后附葬帝陵,并附祀太庙,废后则另葬;自宪宗开始,升为太后的妃子亦可附葬先帝陵内,但不附祀太庙。明英宗前,妃嫔实行殉葬制,死后葬入山陵内或帝陵附近,但都附享陵内。据不完全统计,太祖、太宗、仁宗、宣宗和景帝五位皇帝殉葬妃嫔共70余名,其中太祖妃嫔殉葬的就达38人。在皇帝之前死去的妃嫔一般葬在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