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的历史发展
美国参议院(英语:United States Senate)是美国的立法机构──美国国会的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下面是小编带给大家的美国参议院的历史发展。
美国参议院创始时期
在邦联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中,国会为单院制,各州代表同额。在该条例约制下,联邦政府运作的无效性使得国会于1787年召开大陆会议。各州除罗德岛外都同意委派代表与会。许多州代表吁求增设国会第二议院,并以英国上议院(House of Lords)为原型。例如,约翰·迪金逊(John Dickinson)主张“国会第二议院应由最具身份、地位与财富的高贵人士所组成,与不列颠上议院越相似越好。”
国会结构是大陆会议所面临之意见分裂的议题之一。维吉尼亚方案要求两院制国会,其下议院应由人民直选,而其上议院由下议院选出。维吉尼亚方案主要获得大州支持,因其要求在两院的代表权以人口数为基础。然而,小州倾向要求两院制与均等代表权的纽泽西方案。最后,终于达成了称之为康乃狄克妥协案的重大折衷方案;国会中的一院(众议院)规定为比例代表制,另一院(参议院)规定为平均代表制。为求进一步保护州权,规定参议员由州议会-而非由人民-选出。宪法在1788年经必要数目的州数(13州中的9州)正式批准通过,定于1789年3月4日全面实施。但是参议院在同年4月6日由过半数议员组成前无法行使职权。参议院的创立者预期参议院成为较众议院更为稳定且审慎的机构。
两党对峙
具名望的政治家与演说家如丹尼尔·韦伯斯特、约翰·C·卡尔霍恩、亨利·克莱、史蒂芬·道格拉斯与托马斯·哈特·本顿等人的功绩是其时代特征。该时期同样有自由的北方与奴隶制的南方之间的区间冲突。十九世纪前半,因为自由州与奴隶州的数目相等,大部分的时间中南北两方在参议院中维持平衡。南方州的参议员通常可以阻挡由人口众多的北方州所支配之众议院所通过的草案。区间冲突大多发生于对奴隶制的争议性宣言,一直持续至内战时(1861年–1865年)。这场在南方各州宣告脱离联邦后迅速引爆的战争,大大的挫败了南方,也废除了奴隶制。战后重建的年代见证了美国共和党的取得多数,许多美国人将之归因于联邦是内战中获胜的一方。在激进共和党员的影响下,在1868年因政治目的对民主党籍总统安德鲁·约翰逊进行弹劾。弹劾案最终失败,参议院以一票之差无法达到成案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数。
此一时期的特征为选区内尖锐的政治分裂。民主党及共和党两方皆曾在参议院握有权力,但任一方都无法取得压倒性多数。同时,参议院也堕落到成为与战前成为鲜明对比的疏离时期。只有少数的议员拥有长期而高尚的政治事业,其他大多数仅有一任的议员任期。州议会的腐化也相当普遍。在1866年至1906年间的参议院选举共有九起贿选案。许多的个别议员认为参议院是精英与富有人士的堡垒。
民选时期
若干进步时代的改革者推动参议员直接民选,不经州议会选举。他们在1913年以通过美国宪法第十七修正案[2]达成目标。该修正案最终让参议员们关心民瘼。
一个参议院领导组织于1910年代成立,Henry Cabot Lodge与John Worth Kern各自成为共和党与民主党的非正式领袖。民主党在1925年指派Oscar Underwood为其正式领导人;共和党跟着委任Charles Curtis。在一开始,领导者权力受限,个别参议员-尤其是重要委员会的各主席-仍旧拥有较大的影响力。然而,政党领袖的影响力最终获得成长,特别是当老练的领导者如林登·约翰逊在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