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官制是怎样的
秦国的政制在战国时期已经基本形成,灭六国之后,秦朝建立了以皇帝为首的高度集中的秦朝官制,这些体系与之前的秦国制度有所不同,也为后世的汉魏等朝延袭,其监察官制度与九卿制度甚至延续到中国的最后一个朝代清朝。 今天我们继续探讨秦国的政治文化史,小编与大家来看看秦国官制是怎样的。
秦之中央最高统治者是皇帝,皇帝以下,中央最重要的官职是「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合称「三公」。
【丞相】:战国时秦国原有相、相国,统一全国后,称作丞相,李斯为第一位丞相,乃百官之首。「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太尉】:原称尉、国尉,统一全国后称太尉,「金印紫绶」掌武事,「主五兵」乃武官之长。【御史大夫】:秦国原有御史,后置御史大夫「以贰于相」。御史大夫掌监察,「银印青绶,掌副丞相」,其位略次于丞相。
在「三公」之下,有所谓「九卿」,而实际之数并不止九个,大部分为秦原有,少数是统一后新设的:
【奉常】:掌宗庙礼仪,有丞。【郎中令】:负责皇帝的保卫和传达,下属有大夫、郎中、谒者。【卫尉】:掌皇宫的警卫部队,有丞。【太仆】:掌皇室东马。【廷尉】:掌刑罚,全国最高司法官,有正、左、右监。【典客】:主管秦王朝统治下的少数民族。【宗正】:掌宗室亲属事务,有两丞。【治粟内史】:掌谷货,有两丞。【少府】:负责供应皇室用之山海池泽之税,有六丞。【】:负责京师保卫,有两丞。【主爵】:掌列侯。
秦始皇统治时期,中央集权的重要特点是军政大权独揽于皇帝一人手中。为使大权不致旁落,使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掌政、军和监察大权,互不统属。如丞相总领朝廷集议和上奏,协助皇帝处理日常事务,并收阅各地的「上计」。
但统兵之权却属于太尉,而且御史大夫也有权复查大臣的上奏和地方的「上计」。太尉虽名为最高军事长官,但实际只有带兵权,而无调兵权。由于三公互不统属,所以最后决断只能归皇帝一人。
延伸阅读:
昌平君
任秦相国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王政命令昌平君和昌文君发兵进攻嫪毐。(《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四月,上宿雍。己酉,王冠,带剑。长信侯毐作乱而觉,矫王御玺及太后玺以发县卒及卫卒、官骑、戎翟君公、舍人,将欲攻蕲年宫为乱。王知之,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发卒攻毐。 )
这是昌平君事迹最早的记载。司马贞《史记索隐》据此,解释道昌平君是楚国公子,在秦国当官,秦王立他为相。学者胡正明认为,昌平君此时并非为秦相,司马贞的理解是因为他对史记文字的句读有误。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前韩国首都新郑反叛秦国,昌平君前往前楚国首都郢陈。
睡虎地秦简《编年纪》记载,韩王安死,昌平君居住在韩王的所在,有死者。
综合以上史料和历史背景,韩国于数年前为秦国所灭,而韩王安在前一年即秦王政二十年被转移到为秦国攻占的前楚国首都郢陈,而新郑反秦,为韩国灭亡的余波。秦王派昌平君前往郢陈稳定局势,也利用其楚国公子的特殊身份安抚当地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