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文化历史
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7年) ,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朝代,是由战国时代后期的秦国发展起来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帝国。那么接下来小编向大家介绍秦朝的文化历史。
秦二世刻于青铜上的布告使用小篆一般认为,战国时期的秦国文化落后于山东六国,有“秦,虎狼也”的说法。
秦国统一中国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巩固其统治,其中包括著名的“书同文”,即将战国时期各国使用的不同的书写体统一为后世所称的小篆,相传该字体为秦国丞相李斯发明。
前213年,秦统一八年,太子师博士齐人淳于越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恢愎周朝的分封制,“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丞相李斯反对,并提出措施:“……天下敢有藏《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学(法令)[者],以吏为师”。秦始皇采纳之,下令各郡、县立即查禁所有《诗》、《书》和诸子百家的书籍,30天内全部焚烧。此即“焚书”。淳于越谏阻焚书,被杀。
次年,方士卢生等人求仙再次不得,惧怕处罚而出逃,又有方士儒生议论朝政。秦始皇大怒,下令搜捕咸阳城内的方士儒生,后来的审问过程中,方士儒生互相告发,共有460余人受到株连,秦始皇下令将此460余人全部坑杀。此即“坑儒”。此后又发生了两次坑儒事件。
“焚书坑儒”是秦朝为了国家政权安定统一的所执行的政策, 也是对当时中国文化的一次摧残。“焚书”政策针对当时的书册文物,只保留对民生以及执政所需的,大量对秦政权无益的珍贵文献从此失传,春秋战国的百家言论在这段时期受到严重的摧残;“坑儒”政策也是第一个被中国历史所纪录的国家政权对知识分子大规模的逮捕行为(儒家称之为“迫害”)。
但同时也有观点认为“焚书坑儒”对文化的影响并不是很大,主要原因如下:
.所谓焚书,目的是为禁“以古非今者”,对私藏书籍的惩罚措施并不严厉。
.所焚书籍为民间藏书,博士官的藏书不包括在内,而当时民间的《诗》、《书》其实并不多。而在项羽击败秦军主力进入咸阳后火烧阿房宫却使秦国官方珍藏的大批珍贵典籍被焚毁。
.秦至秦二世而亡,真正执行的时间不超过十年,影响不会太大。“焚书坑儒”为何如此出名,关键在后世的“独尊儒术”使儒家思想占据了此后近两千年中国国家意识形态的统治地位。
卢生者,方士也,也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儒生。当然在当时的情况下,可能会有一些儒生受到牵连,但是“焚书坑儒”是不准确的,有夸张的成份在里面。很多人有这做为秦始皇的罪名,是不成立的。就像上面有人说的,真正对中国的文化起到破坏的焚了书的,不是秦始皇,是那个没有脑子的项羽。方士,在当时也就是道教的先驱吧,那些炼丹,求仙这流,这些人,是儒者也看不起的,但是为什么儒家要为这些人说好话,那是后世的宣传了,为了统治阶级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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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
仁:仁爱。孔子思想体系的理论核心。它是孔子社会政治、伦理道德的最高理想和标准,也反映他的哲学观点,对后世影响亦甚深远。“‘仁以处人,有序和谐’是孔子思想的原发点,是儒家思想核心之核心。”(陈志岁《载敬堂集》) 仁体现在教育思想和实践上是"有教无类",春秋时代学在官府,孔子首开私学,弟子不问出身贵贱敏钝,均可来受教。仁体现在政治上是强调"德治",德治的基本精神实质是泛爱众和博施济众,孔子把仁引入礼中,变传统"礼治"为"德治",他并没有否定"礼治",他的"德治"无疑是对"礼治"的继承和改造。爱人既为仁的实质和基本内容,而此种爱人又是推己及人,由亲亲而扩大到泛众。
义
义:原指"宜",即行为适合于"礼"。孔子以"义"作为评判人们的思想、行为的道德原则。“义(谊)者,人所宜也。段玉裁注《说文·言部》曰:‘谊、义,古今字,周时作谊,汉时作义,皆今之仁义字也。’义有君子义与小人义,君子义大我,小人义小我。大我,为大众、为社会也;小我,撮伙偏党也,今所谓‘哥们义气’是也。”(陈志岁《载敬堂集·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