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
商鞅变法是指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法家著名人物商鞅在秦国进行的两次政治改革。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一起来看看小编给大家精心准备的资料,欢迎阅读!
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商鞅为维护秦国统治者的利益而推行的一系列变革措施。秦国在战国初期,贵族们垄断政权,经济、政治和军事都比较落后,国君权力较小,国力很弱,国土常常受到别国的侵占。
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年轻的国君决心改变秦国的落后面貌,于是下了一道变法图强的求贤诏令。商鞅就是在这个时候自魏国来到秦国的。
商鞅(约公元前390——338年)贵族出身,因是卫国君的后裔,曾以“卫”为姓,称作卫鞅。按当时习惯,国君的公子后裔,以“公孙”为氏,所以他又称为公孙鞅。商鞅这个名字,是他在秦国被封为商君而得的。
商鞅到秦国后,宣传“强国之术”,决心协助秦孝公进行社会改革,因此得到秦孝公的信任,任命他为左庶长。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在商鞅主持下秦国两次公布了新法,其主要内容有:
(1) 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取消宗室的特权,按军功的大小重新规定官爵的等级和待遇。下级士兵在战争中勇敢杀敌的,也可以得到官爵,临阵脱逃和投降敌人的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凡是进行私斗的,按照情节轻重判处刑罚。
(2) 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度,在法律上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鼓励男耕女织,凡是劳动好,生产粮食和织布多的免除徭役和赋税。
(3) 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对弃农经商或因懒惰而贫穷的人,连同其家属罚作官奴婢。
(4) 加强中央集权,普遍推行郡县制。全国设三十一个县,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同时进行户口编制,实行连坐法,规定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什伍中互相纠察告发“奸人”,有坏人不告发的,什伍连坐。
(5) 由中央制定和颁发统一的度量衡。比如以“商鞅方升”做为当时的标准量器,有利于税收和经济交往。
商鞅新法直接打击了奴隶制旧势力,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政权,它必然会遭到守旧势力的仇视和顽抗。因此,变法从开始到最后,一直是在激烈的斗争中进行的。
开始,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旧势力公开反对变法。主张“法古无过,循礼无邪”,说什么“依照原来的旧习俗来教导人民,可以不劳而成;根据旧有的制度来治理,官吏既熟悉,人民也安定”。商鞅反驳说:“制度和法令应该按照当时的客观环境来制定,治世从来没有一个划一的办法,只要求其便利于国家,不一定要效法古代。商汤和周武,是没有效法古代而称王的;夏桀和殷纣是没有更改旧制而灭亡的。从此可知,反古未必错,循礼未必对。”最后,秦孝公表示完全同意商鞅的意见。
商鞅拟好新法,就要公布了。但是,怎样才能使人民相信呢?经过一番考虑,他让手下的人把一根三丈长的木杆竖立在国都的南门,悬赏有能把它搬到北门的,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不敢搬动。他却接着又悬赏说:“有能搬去的,赏给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杆搬到北门,商鞅立刻赏给五十金,以示信用。接着,公布了新法。
这时候,在朝廷内部新旧两种势力斗争更激烈了。当时有人议论新法不便执行的多至千数。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在幕后唆使太子触犯新法。他们企图用这个办法破坏变法。商鞅说:“太子犯法,是老师没有教育好,应该给老师处罚。”于是下令把他俩一个割掉鼻子,一个脸上刺了字。从此再没有人敢议论新法了。为了保证新法顺利实行,商鞅还杀了贵族祝欢,把捕获的七百多个违法乱纪的坏分子押到渭水边上镇压。
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面貌焕然一新。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废除了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太子惠文王继位。旧贵族马上对商鞅进行反攻倒算,公子虔等强加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用“车裂”的酷刑处死了他。
商鞅虽死,但秦惠王和他的后继者都继续实行了商鞅的新法,所以秦国的国势得以进一步发展,为后来秦始皇消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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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限性
(1)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如:刑法严酷;
商鞅制定的刑法非常严苛,如百姓违犯法律规定,在路边倒垃圾,就要被砍去双手,如盗窃牛马者要处以死刑。商鞅推行的法律体现了轻罪重罚的思想,迫使人们遵守规矩,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史书记载,商鞅一次在渭水边处决了七百多人,渭水为之变赤。
(2)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
“连坐法”的推行以及轻罪重罚、什伍户籍制度及征收户赋,劳役沉重与“燔诗书”等法令一起,对全国城乡人民布下了一张严密的监察网,压得老百姓喘不过气来。
(3)变法并未与旧制度、旧文化、旧习俗彻底划清界限。
如二十等爵制明确规定按爵位高低占有数额不同的田宅和奴隶,公开承认占有奴隶的合法性,等等。商鞅实行的严刑峻法和文化高压政策,对后来的秦朝也有消极影响。
(4)重农抑商:压制工商业违背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导致民主意识的弱化;
(5)焚烧史书,蔑视文化:摧残了文化,压制了思想,导致民族创新意识窒息;
(6)倡导君主独裁,选错了政治体制的方向。
势力斗争
商鞅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还教唆太子驷公开出来反对。商鞅在孝公的支持下,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驷继位,是为秦惠王。公子虔等乘机发动反攻,诬陷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车裂。商鞅虽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重要的政治和社会改革。通过这次变法,旧制度废除了,新制度建立了,秦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秦国的战斗力大大提高。
贫民拥护,因为变法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
成功原因
1、商鞅变法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顺应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推翻奴隶主贵族统治,发展封建经济,适应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是变法成功根本所在。
2、变法得到强有力的统治阶级秦孝公的支持,变法措施执行坚决,改革全面彻底。
3、法家思想的传播,商鞅个人对守旧势力的论战,奠定了变法的理论基础。
4、商鞅取信与民,厉行法治,赏罚分明,敢于同旧势力做斗争,得到人民的支持。
秦人不怜
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维新,都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便是改革会遭到阻力的真正原因。由于商鞅废除井田、奖励耕战等改革措施触犯了贵族阶层对土地和官职所一项具有的垄断特权,因而便遭到了以太子为首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但是商鞅并没有被这些有权有势的人所吓倒,他认为法律的制定,并不只是用来制裁老百姓的,自古“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因而主张首先惩办那两位唆使太子违抗新法的老师。结果,公孙贾的脸上被刻上了墨字,公子虔则因屡教不改而被割掉了鼻子。商鞅此举,确实起到了“杀鸡给猴看”的作用。人们看到,就连太子的老师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于是再也不敢抱有任何侥幸的心理了。经过商鞅的这番努力,新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但是,任何社会实践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变法维新更是如此。秦孝公的死,使商鞅失去了权力基础,即位的太子在保守派的支持下卷土重来,对商鞅施行了疯狂的报复。他们不仅以诬告陷害的方式迫使商鞅谋反,而且以最残酷的暴行,将他五马分尸了。商鞅虽然惨遭不幸,但他所开创的变法大业却因顺应了历史潮流而成不可逆转之势,并最终对秦朝的统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然,从目前角度来看商鞅“内行刀锯,外用甲兵”,迷信暴力而轻视教化等思想,也有其明显的历史局限。他用简单粗暴的政治手段来处理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实行愚民政策和文化专制主义,甚至推行连坐法而刑及无辜等等,都曾产生多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也正是由于这一影响,致使他死于贵族的报复而“秦人不怜”。
成功启示
1、改革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增强国家的实力,提升国家的地位。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是强国之路;
2、改革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时甚至要付出血的代价;
3、顺应历史潮流的改革终究会取得胜利;
4、我们要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深化改革、勇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