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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房四宝中的毛笔是谁发明的

时间: 玉玲2 历史事迹

  毛笔(Chinese brush,writing brush),是一种源于中国的传统书写工具。有玉管、翠管等雅称,被列为中国的文房四宝之一。那你知道毛笔是谁发明的吗?一起来看看小编给大家精心准备的资料,欢迎阅读!

  文房四宝中的毛笔是谁发明的

  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领兵马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双方打得非常激烈,战争拖了很长时间。为了让秦王能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要定期写战况报告递送秦王。那时,人们通常是用分签蘸墨,然后再在丝做的绢布上写字的,书写速度很慢。蒙恬虽是个武将,却有着满肚子的文采。用上面说的那种笔写战况报告,常影响他的思绪。那种笔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写不了几个字就得停下来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会把非常贵重的绢给弄脏了。蒙恬以前就萌生过改造笔的念头,这次要写大量的战况报告,这个愿望就越来越强烈了。

  战争的间隙中,蒙恬喜欢到野外去打猎。有一天,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军营。由于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里沉沉的,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笔来写字,不是更好吗?”

  回到营房之后,蒙恬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绢上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的,不像样子。蒙恬又试了几次,还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块绢也给浪费了。一气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山石坑里。

  蒙恬并不甘心失败,仍然抽时间琢磨其他别的改进方式。几天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这一天,他走出营房,想透透新鲜空气。走过山石坑时,他又看到了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笔”。蒙恬将它捡了起来,用手指捏了捏兔毛,发现兔毛湿辘辘的,毛色变得更白更柔软了。蒙恬大受启发,马上跑回营房将它往墨汁里一蘸,兔尾这时竟变得非常“听话”,吸足了墨汁,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字体也显得圆润起来。原来,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变得柔顺起来。由于这支笔是由竹管和兔毛组成的,蒙恬就在当时流行的笔名“聿”字上加了个“竹”字头,把它叫做”笔".简写作“笔”。

  最初的毛笔是用来涂描甲骨文的笔画的,而真正用毛笔写字,可能开始于简牍和锦帛上文字的书写。

  拓展:运用方式

  毛笔的笔头,主要由笔锋和副毫组成.所谓笔锋,是指笔头中心一簇长而尖的部分,所谓副毫,是指包裹在笔锋四周的一些较短的毛。在运笔过程中,笔锋与副毫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笔锋是笔毫中最富有弹性的地方,它决定着笔画的走向和力度,所以有“笔锋主筋骨”之说。但是光有筋骨而无血肉的毛笔字是不美的,所以历代书家在书写时都不是单用笔锋的(而且笔锋与副毫也无法截然分开),而须兼用副毫。

  副毫控制着笔画的粗细。副毫与纸的接触越多,笔画越显丰满。故又有“副毫丰血肉”之说。书家在运笔过程中,总是根据自己的审美观来协调运用笔锋和副毫的。看重筋骨,以瘦劲为美的人,就少用副毫;而既重筋骨又重血肉,以丰腴为美的人,就必然多用副毫。

  毛笔的笔头,按其部位大体又可分为三部分:笔尖(锋颖处)、笔肚(中间部位)、笔根(与笔杆相接处)。再把笔尖至笔肚的那一部分分成三等分,靠笔尖的三分之一这一段就称一分笔,从笔肚到笔尖这一段称三分笔,中间部位到笔尖这一段称二分笔。

  显然,使用一分笔书写,笔画就显得纤细、瘦劲。如初唐时的书家褚遂良、薛稷常用此法。宋徽宗的“瘦金书”也是突出的范例;使用二分笔书写,笔画则显得圆润、俊健。如晚唐的柳公权、元代的赵孟顺多采用二分笔;使用三分笔书写,笔画就显得丰腴、浑厚。如中唐的颜真卿、宋代的苏东坡。

  一般说来,使用三分笔写字,是用笔的极限。古人有“使笔不过腰”的说法。如“过腰”用笔,一是极易出现“墨猪”,而且笔锋提起时无法弹回;二是容易导致笔锋开叉收不拢;三是大大缩短笔的使用寿命。对于初习字者,往往易出现两个极端:一是不敢铺毫,单用笔锋书写,字显得纤弱无力;二是肆意铺毫,甚至用笔根书写,字显得臃肿、赘疣。所以,初习字者应首先注意正确地使用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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