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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的史料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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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书》主要作者宋祁、欧阳修是北宋一代文宗,著名文学家。宋祁及其兄宋庠,在当时有"二宋"之称,宋人《东轩笔录》说宋祁"博学能文,天资蕴籍";欧阳修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散文为其特长。他们笔下的功夫当然不同一般。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新唐书的史料考证,欢迎大家阅读:

  新唐书的史料考证

  因为北宋时期比较安宁,有许多在战乱时期不易收集到的史料,到北宋初年得到了征集和整理。据专家估计,司马光修《资治通鉴》时参考史料达三百种之多,《新唐书》的修撰与《通鉴》时间相近,司马光看到的,宋、欧等势必见到。如在《新唐书》增加的《李绩传》记载立武后之争时的态度,记房玄龄论守成之难易,都是《旧唐书》和其它书所不及的。其它如《新唐书》的《食货志》里增加了唐朝屯田、和籴、矿冶等资料;《地理志》记载各地河渠陂堰的灌溉情况和各州的土特产,也都是他书少见的珍贵史料。

  欧阳修还是当时有数的金石大家,他对古代金石学颇有研究,曾撰《集古录》,用金石刻的记载考证史实。最有名一例,即他用孔颖达碑文考证出这位唐初杰出经史学家表字冲远的事实。这些都使《新唐书》在某些史实考证方面更胜一筹。

  新唐书的体例创新

  《新唐书》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保存了我国军事制度和用人制度的许多宝贵史料。《新唐书》的宰相、方镇诸表,也给读者认识唐朝宰相族系(世家大族)的升降和藩镇势力的消长,提供了一条线索。著名史论家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说:"新书最佳者志、表"。这是公允的评价。自司马迁创纪、表、志、传体史书后,魏晋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书》始又恢复了这种体例的完整性。以后各朝史书,多循此制。这也是《新唐书》在我国史学史上的一大功劳。

  新唐书的成书经过

  五代时期就曾有《唐书》(即《旧唐书》)编成,但宋仁宗认为《唐书》"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下诏重修。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七月,仁宗催促"速上所修《唐书》"。前后参预其事的有宋敏求、范镇、欧阳修、宋祁、吕夏卿、梅尧臣,《新唐书》所依据的唐人文献及唐史著作均审慎选择,删除当中的谶纬怪诞内容,裁减旧史本纪十分之七。

  总的说来,〈列传〉部分主要由宋祁负责编写,〈志〉和〈表〉分别由范镇、吕夏卿负责编写。最后在欧阳修主持下完成。〈本纪〉10卷和〈赞〉、〈志〉、〈表〉的"序"以及《选举志》、《仪卫志》等都出自欧阳修之手。因为〈列传〉部分出自宋祁之手,而欧阳修只是主持了〈志〉、〈表〉的编写,出于谦逊,同时欧阳修认为宋祁是前辈,所以他没有对宋祁所写的列传部分从全书整体的角度作统一工作,因而《新唐书》存在着记事矛盾、风格体例不同的弊端。所以《新唐书》署"欧阳修、宋祁撰"。其为二十四史之一。

  《新唐书》对〈志〉十分重视,新增《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兵志》附以马政,原有的《天文志》和《历志》篇幅超过《旧唐书》三倍,新〈志〉载有文武百官的俸禄制度,为旧〈志〉所无。又有屯田、边镇、和籴等,皆旧〈志〉所无。《新唐书》也恢复立〈表〉,立了《宰相表》、《方镇表》、《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历代官修正史〈表〉多缺略。清代学者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说:"新书最佳者志、表,列传次之,本纪最下",王鸣盛同时还指出《新唐书》史表的设置有一些不足,"窃谓史之无表者,固宜补矣,有有表而尤不可以不补者……禁军以宦官掌之,不但朝政尽为所挠,并废立皆出其手,则左右神策亦当表"。

  宋祁有文名,曾任知制诰、翰林学士等职。他历时十余年完成〈列传〉,于嘉三年(公元1058年)交齐全部列传的稿子。欧阳修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擅长古文,他因参加推行"庆历新政"的活动,被贬为地方官,至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才调到朝廷任翰林学士,主持修史工作,等到他写定〈本纪〉、〈志〉、〈表〉,已是于嘉五年(公元1060年)的事了。

  清代王鸣盛以《宋史·宋祁传》、《欧阳修传》为据,认为宋祁修书"在仁宗天圣之晚年,历明道、景佑、宝元、康定,至庆历中告成,以书成进左丞云云";"(欧阳)修之修《唐书》,乃在嘉佑之前至和年间事,距祁稿成时,相去已十余年","书成,上距祁稿成约又二十余年矣"。因此,"二公修书不同时明矣"。这一说法,迄今仍为部分学者沿用,都未发现王鸣盛错缪的关键所在。其根源在《宋史·宋祁传》将"诏求直言"的时间误作"景佑中",而这又是《宋祁传》中唯一的一个年号。《宋祁传》文中指明宋祁受命纂修《唐书》在"诏求直言"前,故王鸣盛误以为宋祁修《唐书》自天圣至庆历,前后差不多也是17个年头。但《宋史·仁宗纪》景佑年间并无"诏求直言"一类的事,皇佑元年才有"诏台谏非朝廷得失"。《宋祁传》中宋祁"直言对"后紧接"进温成皇后为贵妃",与《仁宗纪三》的记载相符,时在"皇佑",而非"景佑"。显然,《宋祁传》是将"皇佑"误作"景佑"了,一下子把时间提前了10多年。

  王鸣盛提到宋祁"守亳州,以稿自随",《宋祁传》说得很清楚,是因为"坐其子从张彦方游"。传中虽无明确纪年,但宋祁是附在其兄宋庠传后的,前面《宋庠传》明明白白地写着:皇佑三年,"祁子与越国夫人曹氏客张彦方游"。宋庠受牵连罢相在这一年,宋祁出知亳州也是这一年。此时尚"以稿自随",仍在修撰中,怎么会在庆历中告成?王呜盛的失误,一是不知"景佑"当为"皇佑",二是后来在《蛾术编》卷九考知"祁修书凡七年,而自皇佑元年至三年独秉笔,自此出知亳州,皆书局自随以至于成,凡历十六年也",却仍然坚持"宋欧修《新唐书》不同时"的结论。《宋史·宋祁传》的这一年号错误,除了《宋景文集》卷二九《直言对》有案语注明"仁宗本纪皇佑三年春三月诏求直言","本传作景佑中误"而外,迄今竟似无人知晓,请同仁们注意。就整个《新唐书》的纂修而言,应当说:新修唐史前后17个年头,前10年宋祁主持编修,后7年欧、宋共同"刊修"。草稿初成,呈宋仁宗审阅。仁宗看后,发现这部史书出于二人之手,体例与文采均不尽相同,于是令欧阳修删改修饰为一体。欧阳修此时却拒不修改,他说:"宋公于我为前辈,且人所见不同,岂可悉如已意?"最后仅校阅过一遍,一无所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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