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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律》创始人陈群简介

时间: 耀聪2 历史人物

  陈群(?-237年2月7日),字长文,颍川许昌(今河南许昌东)人。三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曹魏重臣,魏晋南北朝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曹魏律法《魏律》的主要创始人。下面是《魏律》创始人陈群简介。

  陈群历仕曹操、曹丕、曹叡三代,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竭忠尽职,为曹魏政权的礼制及其政治制度的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陈群撰有《集》五卷,今已佚失。其余见于《全三国文》。

  陈群有知人之明

  公元198年(建安三年),吕布为曹操所破,陈群父子亦在吕布军中,见曹操皆出拜。曹操久闻其名,便征陈群为司空西曹掾属。当时有人向曹操引荐乐安人王模、下邳人周逵,曹操均召而用之。陈群向曹操力言不可,并以为王模、周逵二人德秽行劣,最终必然坏事,曹操不听。结果王周二人果然犯事受诛,曹操方信陈群之言,并向陈群承认错失。陈群便推荐广陵人陈矫、丹阳人戴干,曹操皆加以任用。后来东吴为叛,戴干因忠义死于变难;陈矫则成为一位名臣,是以举世均认同陈群知人之明。而自从刘备叛后,东南多变,曹操便以陈群为酇令,以何夔为城父令,用名士以镇抚诸县,使官吏百姓安定。又任萧(今安徽萧县)、赞(今河南永城)、长平(今河南西华)县令。

  公元199年(建安四年)陈纪去世,陈群因此辞官。后任司徒掾,举高第,为治书侍御史,转参丞相军事。

  制定法度

  魏国建立后,又迁为御史中丞。其时曹操正商议该否复使肉刑,于是下令说:“怎样才有达于古今而通于变理的君子,可以助我决议此事呢!昔日陈鸿胪(指陈群父陈纪)以为死刑有可加于仁恩的用途,正是在说这方面的事。御史中丞(指陈群)可以申述卿父之论吗?”

  陈群说道:“臣父陈纪以为汉代废除肉刑而增加笞死之刑,本是出于仁心恻隐,但结果却令死者更众,这就是所谓名轻而实重。名轻则人民易犯其罪,实重则辄尔伤民。《书经》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易》着劓、刖、灭趾(以上皆为古代肉刑)之法,是希望可以辅政助教,惩恶息杀。而且杀人偿死,合于古制;至于犯伤人罪的人,例如残毁他人之体而裁剪毛发,却不合其理,不能将其裁死。若能复用古刑,使犯淫者下蚕室,犯盗者刖其足,如此则永无淫放(指奸淫)穿窬(指偷盗)之事发生了。然而普天之罪恶,虽未可尽皆悉数殄灭,但在此数内,时之所患,确实适宜先行施用。汉律之下所杀灭的不至于死罪的人,是其仁政所不披及的;而其余该死之者,则可以刑杀。如此,则受刑与得生者足以相替了。如今以笞死之法去代替所有不杀生之刑罚,这是怜惜人的支体而轻视人的性命啊。”钟繇亦与对陈群所议表示同意,而王朗及其它人则多以为未可复肉刑。曹操虽然深深认同陈群之言,但因为军事未罢的缘故,所以佥同众议,先搁置这一政议。

  后陈群转为侍中,领丞相东西曹掾。陈群的为人,在朝中对人无适无莫(语出《论语 里仁》:“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意指对于人事没有厚薄之分),贵雅而执名杖义,不会为媚人而违背道德。

  最初时,陈群常非议郭嘉为人不治行检,故曾数次于廷上投诉郭嘉,但郭嘉其意自若,毫不在意。曹操认为陈群能秉持公正,为之欢悦。陈群的性格正直通雅,多结友人,与同郡辛毗、杜袭、赵俨并皆知名,号为“辛、陈、杜、赵。”又与“直道推诚于人”的李义为友。陈群亦与华歆交深,常叹华歆为“可谓通而不泰,清而不介者。”曹丕在东宫,对陈群深表敬器,待以交友之礼,常叹道:“自吾有回,门人日以亲。”

  公元219年(建安二十四年)魏讽谋反时,黄门侍郎刘廙之弟刘伟被魏讽诱同,如今按罪连坐,刘廙亦当诛。陈群便向曹操进言,曹操亦道:“刘廙是名臣,我的本意也想要赦免他。”于是只是调任他的官职而已。刘廙因而深感陈群之德,陈群却认为:“审议刑罚是为国之大本,不是为了私意;而且如今这决定是明主的本意,我又知道甚么呢?”陈群的弘博而不伐功,就是如此。

  同年十月,孙权上书称臣,称说天命。曹操以孙权之书示外道:“这小子想把我放在炉火上吗!”陈群便与尚书桓阶上奏:“汉自安帝已来,政去公室,国统数绝,至于今者,唯有名号,尺土一民,皆非汉有,期运久已尽,历数久已终,非适今日也。是以桓、灵之间,诸明图纬者,皆言‘汉行气尽,黄家当兴’。殿下应期,十分天下而有其九,以服事汉,群生注望,遐迩怨叹,是故孙权在远称臣,此天人之应,异气齐声。臣愚以为虞、夏不以谦辞,殷、周不吝诛放,畏天知命,无所与让也。”

  建立九品中正制

  公元220年(延康元年)曹丕即王位后,封陈群为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其间,陈群建制九品官人之法,成为历史名制。

  同年,曹丕称帝,陈群迁尚书仆射,加侍中,徙尚书令,进爵颖乡侯。黄初中,曹丕意欲追封卞太后父母,陈群奏道:“陛下以圣德应运受命,创业革制,应当永为后世所循之式。按照典籍上之文献,从无妇人可以分土命爵之制度。在礼典,妇因夫爵。嬴秦违于古法,而刘汉则沿承古例,这可不是先王之令典啊。”曹丕大悟,便道:“此议甚是,既然如此,且勿施行。以此作着诏下藏之于台阁,使其永为后式。”

  在曹丕受禅时,朝臣三公以下皆受封爵位;独华歆因为以神色不合触忤曹丕,所以只是官徙司徒,而并无进爵。曹丕久不能释怀,便问陈群道:“我应天受禅,诸侯群后,无不人人喜悦,其形尽现于声色,惟独相国(指华歆)和你脸有不豫,这是为了甚么呢?”陈群便离席长跪道:“臣与相国曾为汉朝之臣,内心虽为陛下感到喜悦,但在义理上,臣等的神色实应畏惧、甚至憎恨陛下才对。”曹丕听后大悦,方知其意。

  当年,蜀司徒许靖曾执兄礼以事陈群之父陈纪,又与陈郡人袁涣、平原人华歆、东海人王朗等亲善;所以陈群在魏初为公辅大臣时,常与许靖有书信往来,重结旧好,情义款至。

  黄初三年(公元222年)刘巴卒后,陈群赍信与丞相诸葛亮,问刘巴的消息,并称“刘君子初”,甚为敬重。

  黄初四年(公元223年)陈群与仆射司马懿并举泰山人鲍勋为宫正。

  同年,陈群与司徒华歆、司空王朗、太史令许芝、谒者仆射诸葛璋分别致书与蜀相诸葛亮,向其陈说天命人事,希望蜀汉能举国称藩,但徒劳无功。

  清流雅望

  黄初六年(公元225年)曹丕亲征孙权,军至广陵,使陈群领中领军。

  黄初七年(公元226年)曹丕师还寿春,以陈群假节都督水军。曹丕回到许昌后,拜陈群为镇军大,领中护军,录尚书事。鲍勋时为治书执法,因屡次面谏曹丕而触怒曹丕,后又于陈留郡界包庇太守孙邕,被收付廷尉并议死罪。陈群便与太尉钟繇、司徒华歆、侍中辛毗、尚书卫臻、守廷尉高柔等联书并表“鲍勋父鲍信曾有功于太祖曹操”,求请赦免鲍勋死罪。曹丕不许,仍诛鲍勋。

  夏五月丙辰,曹丕得疾甚危,陈群与曹真、司马懿等并受遗诏辅政。

  明帝曹叡即位后,陈群进封颍阴侯,增邑五百,并前千三百户,与征东大曹休、中军大曹真、抚军大司马懿并同开府。十二月,陈群又升为司空,故录尚书事。是时,曹叡正初临政,陈群便上疏道:“《诗》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又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大道自最近开始,广化于天下。自从世道丧乱以来,干戈未曾收戢,百姓不识王教之本,而惧乱陵迟已经太过。陛下当盛魏之隆,荷二祖(曹操、曹丕)之业,天下正希望世政至治,唯有以崇德布化,惠恤黎庶,方是百姓之幸。但是如果诸臣群下意尽雷同,是非相蔽,这可是国之大患啊。若群臣不和睦则有雠党,有雠党则毁誉无端不止,毁誉无端则真伪失实,不可不深防备,先做好断绝这种源流的措施。”陈群为司空期间,能任贤用能。

  他重视妻弟荀顗,以之为奇异;又辟北地人傅嘏为掾。陈群亦曾上言举荐当世隐贤管宁:“臣闻王者显善以消恶,故汤举伊尹,不仁者远。伏见征士北海管宁,行为世表,学任人师,清俭足以激浊,贞正足以矫时。前虽征命,礼未优备。昔司空荀爽,家拜光禄,先儒郑玄,即授司农,若加备礼,庶必可致。至延西序,坐而论道,必能昭明古今,有益大化。”

  陈群亦不忘论骘人物,曾与崔林共论冀州人士,林称冀州当以崔琰为首。陈群以“智不存身”贬之,但却被崔林反驳道:“大丈夫为人但有邂逅而已,即使如卿等几人,又足以为贵吗!”

  公元230年(太和四年)大曹真上表欲起兵数道伐蜀,从斜谷而入。陈群认为当年曹操到阳平攻张鲁,已经多收豆麦以增添军粮,然而张鲁未下而军粮犹乏。如今既无别因,而且斜谷阻险,难以进退,转运粮草必会受到钞截,但若要留兵守重地,则劳损战士,这些都是不可不熟虑的事。曹叡便依从陈群所议。不久,曹真复上表要从子午道出军。陈群又述说其中不便,并言军事用度之计。于是曹叡以陈群之议下诏曹真。其时正霖雨积日,陈群又以为应宜诏曹真还师,曹叡从之。

  太和五年(公元231年)诸葛亮围攻祁山,不克引退。魏将张郃深追其军,为流矢所中,死于木门。曹叡甚惜张郃之死,临朝而叹道:“蜀未平而合死,将若之何!”陈群也道:“张郃的确是良将,乃国之所依。”卫尉辛毗则以为张郃虽然可惜,但毕竟已死,不应示弱。于是向陈群说:“陈公,这是甚么话呢!当建安之末,天下不可一日无武皇帝(曹操),及后委以国祚,而文皇帝(曹丕)受命,黄初之世,亦说天下不可无文皇帝,至其委弃天下,而陛下(曹叡)亦自龙兴。如今国内所缺乏的,又岂会是张郃呢?”陈群便道:“亦诚如辛毗言。”曹叡笑说:“陈公可谓善变矣。”

  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曹叡爱女曹淑逝世,追封谥平原懿公主。陈群上疏奏曰:“长短有命,存亡有分。故圣人制礼,或抑或致,以求厥中。防墓有不修之俭,嬴、博有不归之魂。夫大人动合天地,垂之无穷,又大德不逾闲,动为师表故也。八岁下殇,礼所不备,况未期月,而以成人礼送之,加为制服,举朝素衣,朝夕哭临,自古已来,未有此比。而乃复自往视陵,亲临祖载。愿陛下抑割无益有损之事,但悉听群臣送葬,乞车驾不行,此万国之至望也。闻车驾欲幸摩陂,实到许昌,二宫上下,皆悉俱东,举朝大小,莫不惊怪。或言欲以避衰,或言欲于便处移殿舍,或不知何故。臣以为吉凶有命,祸福由人,移徙求安,则亦无益。若必当移避,缮治金墉城西宫,及孟津别宫,皆可权时分止。可无举宫暴露野次,废损盛节蚕农之要。又贼地闻之,以为大衰。加所烦费,不可计量。且(由)吉士贤人,当盛衰,处安危,秉道信命,非徙其家以宁,乡邑从其风化,无恐惧之心。况乃帝王万国之主,静则天下安,动则天下扰;行止动静,岂可轻脱哉?”曹叡不听。

  公元235年(青龙三年)其年朝廷营治宫室,百姓因而尽失农务时利。陈群上疏奏道:“禹承唐、虞之盛,犹卑宫室而恶衣服,况今丧乱之后,人民至少,比汉文、景之时,不过一大郡。加边境有事,将士劳苦,若有水旱之患,国家之深忧也。且吴、蜀未灭,社稷不安。宜及其未动,讲武劝农,有以待之。今舍此急而先宫室,臣惧百姓遂困,将何以应敌?昔刘备自成都至白水,多作传舍,兴费人役,太祖(曹操)知其疲民也。今中国劳力,亦吴、蜀之所愿。此安危之机也,惟陛下虑之。”曹叡答道:“王者宫室,亦宜并立。灭贼之后,但当罢守耳,岂可复兴役邪?是故君之职,萧何之大略也。”陈群又说:“昔汉祖唯与项羽争天下,羽已灭,宫室烧焚,是以萧何建武库、太仓,皆是要急,然犹非其壮丽。今二虏未平,诚不宜与古同也。夫人之所欲,莫不有辞,况乃天王,莫之敢违。前欲坏武库,谓不可不坏也;后欲置之,谓不可不置也。若必作之,固非臣下辞言所屈;若少留神,卓然回意,亦非臣下之所及也。汉明帝欲起德阳殿,钟离意谏,即用其言,后乃复作之;殿成,谓群臣曰:‘钟离尚书在,不得成此殿也。’夫王者岂惮一臣,盖为百姓也。今臣曾不能少凝圣听,不及意远矣。”曹叡于是有所减省。

  安然离世

  青龙四年(公元236年)十二月癸巳,陈群逝世,谥曰靖侯。其子陈泰嗣任。曹叡追思陈群之功德,于是分给陈群户邑,并封一子列侯。

  陈群前后数次,密陈朝廷得失,每次上奏都封隐其事,辄毁草拟文件,时人及其子弟均不能知其所奏。有人讥议陈群居位拱默,正始中诏撰群臣上书,以为名臣奏议,朝士乃见陈群谏事,皆甚叹息。

  公元243年(正始四年),陈群得享从祀于曹操庙庭。

  历史评价

  吴质:“陈群从容之士,非国相之才,处重任而不亲事。”

  《袁子》:“故司空陈群则不然,其谈论终日,未尝言人主之非;书数十上而外人不知。君子谓群于是乎长者矣。”

  《博物记》:“太丘长陈寔、实子鸿胪纪、纪子司空群、群子泰四世,于汉、魏二朝并有重名,而其德渐渐小减。”

  《三国志》:“陈群动仗名义,有清流雅望;…久居斯位…咸不忝厥职云”,“追观陈群之议,栈潜之论,适足以为百王之规典,垂宪范乎后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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