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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人物生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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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1891年12月17日~1962年2月24日),男,曾用名嗣穈,字希疆,学名洪骍,后改名适,字适之。 [1]

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安徽绩溪人,以倡导“白话文”、领导新文化运动闻名于世。

幼年就读于家乡私塾,19岁考取庚子赔款官费生,留学美国,师从哲学家约翰·杜威,1917年夏回国,受聘为北京大学教授。

1918年加入《新青年》编辑部,大力提倡白话文,宣扬个性解放、思想自由,与陈独秀同为新文化运动领袖。

他的文章从创作理论的角度阐述新旧文学的区别,提倡新文学创作,翻译法国都德、莫泊桑、挪威易卜生的部分作品,又率先从事白话文学的创作。他于1917年发表的白话诗是现代文学史上第一批新诗。

“五四运动”后,同李大钊、陈独秀等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分道扬镳,由“问题与主义之争”开其端,倡导改良,从此改变了他“20年不谈政治;20年不干政治”的态度。于1920年代办《努力周报》,1930年代办《独立评论》,1940年代办“独立时论社”,1949年创办《自由中国》。

1938~1942年出任中华民国驻美大使。193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1946~1948年任北大校长。

1949年去美国。

1952年返台,1957年始任中央研究院院长。

1962年2月24日在台北病逝。

胡适一生学术活动主要在文学、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红学几个方面,主要著作有《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尝试集》《白话文学史》(上)和《胡适文存》(四集)等。他在学术上影响最大的是提倡“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的治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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