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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历史王莽简介(2)

时间: 翠梅2 历史人物

  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各地百姓苦于新莽政权频繁的征发,相继弃城郭流亡为盗贼,其中并州(山西大部及河北、内蒙一部)等边境地区尤甚。天凤二年(公元15年),五原(今包头市西北)、代郡(今河北蔚县西南)一带百姓不堪北征匈奴士卒的骚扰,数千人起而造反,捕盗孔仁经过一年多的围剿,才将盗贼平定下去。天凤四年(公元17年)以后, 天下愈愁,盗贼起,各地人民纷纷起而反抗。在这一年,瓜田仪在会稽长洲(江苏苏州)率众起义,坚持长达数年之久。同年,琅琊海曲(今山东日照)妇女吕母为被县宰冤杀的儿子报仇,率众攻破县城,处死县宰,自称 ,出没于海上,其势力迅速发展到数万人。吕母是中国历史上出现的农民起义的第一个女领袖。天凤五年(公元18年),东海(今山东郯城北)人力子都率众起义,队伍迅速发展到数万人,活跃于徐州等地,王莽遣使者发郡国兵击之,不能克。在北方,也出现数十支起义军,其中较为著名的有铜马部、青犊部、上江部、城头子路部等。在南方,有张霸在南郡(今湖北江陵东北)的起义、羊牧在江夏(今湖北云梦)的起义、秦丰在南郡的起义、王州公在庐江(今安徽庐江西南)的起义。这些义军人数不等,少则数千,多则数万、数十万,其活动范围往往跨州连郡,活跃于广大地区。

  在国都附近的“三辅”地区,小股起义也多得不可胜数。地皇二年(公元21年),三辅盗贼麻起,甚至在长安城中也有盗贼出没,王莽不得不置捕盗都尉官,令执法谒者追击长安中,建鸣鼓攻贼幡,而使者随其后 。

  在当时遍布全国的起义军中,有两支最大的队伍,成为农民起义的主流,这就是南方的绿林军和北方的赤眉军。

  失败被杀

  在王莽推行新政时,屡有旱、蝗、瘟疫、黄河决口改道等灾害出现,由于王莽改制不仅没能缓和社会矛盾,反而造成了天下剧烈动荡,国库也耗费殆尽无法拨款赈灾,造成了民众生存难以为继。因此于天凤四年(公元17年)全国发生蝗灾、旱灾,饥荒四起,各地农民纷起,形成赤眉及绿林大规模的反抗。地皇四年(公元23年)王莽在南郊举行哭天大典。同年,绿林军攻入长安,王莽在王揖等护卫下逃往渐台,公卿大夫、宦官、随从还有千余人。守城的王邑日夜搏斗,部下死伤略尽,也退至渐台。这时他的儿子、侍中王睦正想脱掉官服逃命。王邑将他喝住,父子俩一起守着王莽。最后随从王莽的千余人全部战死或者被杀。王莽在混乱中为商人杜吴所杀,校尉公宾问杜吴王莽的尸身在哪,杜吴告诉他在“室中西北陬间。”公宾就斩了王莽的首级,悬于宛市之中,数十个军士争相杀王莽,分裂了王莽的尸体。百姓们听说王莽的首级在宛市,‘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

  新朝灭亡,王莽的头颅,被后来历代皇室所收藏,直到公元295年晋惠帝时,洛阳武库遭大火,遂被焚毁。

  汉代历史王莽为政举措

  改制

  王莽改制是新朝皇帝王莽为缓和西汉末年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从而树立自己的威信,巩固自己的统治而采取的一系列新的措施,包括土地改革、币制改革、商业改革和官名县名改革,但王莽的改制不仅未能挽救西汉末年的社会危机,反而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终于导致了赤眉、绿林为主的农民大起义,新朝遂告灭亡。

  内容

  (1)“更名天下田曰王田”,私人不得买卖,用恢复井田制的办法来解决土地问题。

  (2)改奴婢为“私属”,亦不得买卖。

  (3)实行“五均六管”,即在国都长安及五大城市设立五均官,政府管理五均赊贷及管理物价,征收商税,由政府经营盐、铁、酒、铸钱和征收山泽税。

  (4)改革币制。

  (5)改革中央机构,调整郡、县划分,改改官名、地名。

  (6)改变少数民族族名和首领的封号。

  措施

  第一、王莽不切实际地废除了五铢钱,盲目推行各种新币制,使货币的流通和信用受到了严重的削弱, 使财政经济陷于瘫痪。王莽的币制改革本意是削弱豪强大族的经济实力,但由于币制复杂混乱,导致民间交易很不顺畅,造成了民间物价的不稳定。并且每次改制的钱币大小不断缩小,价却越来越高,实质上剥削了普通民众的财富。

  第二、以王田制为名恢复井田制,虽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抑制汉末土地兼并带来的的危机,但严重损害了大地主豪强的利益,使他们开始厌恶王莽的统治。由于没有切实的强制措施,地主豪强多余的土地大多没有交出来,所以朝廷没有足够的土地分给应该受田的无地、少地农民,使他们也失去了信心。侥幸分到土地的人也不满意仅仅得到所有权不属于自己的“王田”。始建国四年(12年),王莽在朝野的压力下,宣布恢复土地自由买卖。

  第三、禁止买卖奴婢并没有改变奴婢的身份,也未获得民众支持。实际上官僚地主暗中进行的土地和奴婢买卖并未停止,因而被处以重罪者的不计其数,更引起了他们的激烈的反对。三年后,王莽只得让步,于是土地和奴婢买卖合法恢复。

  第四、为了抑制商人对农民的过度盘剥,制止高利贷,控制物价,改善财政,王莽在始建国二年(10年)下诏实行五均六管(管通管)。所谓五均,即在长安、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城市设五均司市师,管理市场。各城设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工商各业,向市中申报经营,由钱府按时征税。每季度的中月由司市官评定本地物价,称为市平。物价高于市平,司市官照市平出售;低于市平则听民买卖;五谷布帛等生活必需品滞销时,由司市官按本价收买。百姓因祭祀或丧葬无钱时,可向钱府借贷,不收利息,但分别应在十天或三个月内归还。因生产需要也可贷款,年利不超过十分之一。所谓六管,是由国家对盐、铁、酒、铸钱、五均赊贷实行管制,不许私人经营;控制名山大泽,对采集者征税。

  从五均六管政策的内容看,如果认真推行是可以得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的。但五均的前提是政府必须掌握相当数量的商品和货币,并且有强有力的管理手段。由于没有这两方面的条件,王莽只能依靠富商大贾来推行,反而给了他们搜刮百姓的机会,形成危害更大的官商垄断性经营。由国营对盐铁等实行统管统制,早已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再次实施自然不会有好结果,而由国家控制名山大泽,实际只是给主管官员增加了财源。最终,国家没有增加收入,百姓却加重了负担,正当的商人和手工业者也受到打击。

  第五、王莽食古不化,认为改制后-切都要符合古义。于是掀起了空前绝后的改名运动,无论地名、官名、建筑名,几乎都进行了修改,而且还任意调整行政区划和行政部门的职权。此后仍一改再改,有的郡名一年间改了五次,最后又改还到原来的。官吏和百姓难以记住,所以每次颁发诏书和公文,都要在新名后注旧名。频繁的改名给正常的行政工作和百姓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麻烦,造成官民心理上的厌恶。

  失败原因

  第一、王莽改制期间出台的一些政策违背了客观规律。

  如“王田制”,将全国土地收归国有,并按井田制重新分配。王莽着意于立即消除土地兼并,初意未始不善,但这一政策违背了当时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规律,这就注定了它的失败。结果,既没有能力兑现无田者可按标准受田的承诺,又危及官僚大地主的特权利益。

  再如币制改革恢复已被历史淘汰的原始货币,直接违反货币发展规律,徒增货币流通的障碍。

  第二、改革过急过速,容易采取一些过头的政策措施而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致使改革失地社会基础。

  如王莽将奴婢改为“私属”,并禁止奴婢买卖,本意是要制止奴婢数量的扩大,解决社会上日益严重的奴婢问题。但这项措施也遭到了上自蓄奴之家,下至失地之民的反对,因为禁止奴婢买卖,既触犯了官僚、豪富的利益,又使失去土地而无路可走的农民断绝了一条卖身为奴的生路。

  第三、王莽还采取行政手段,对不恰当的改革措施强制推行,引起普遍不满。

  如币制改革中以小易大,以轻换重,所铸大泉,重不过12铢,只相当于五铢钱的2.4倍,却要当五铢钱50枚用,所铸重一铢的小泉,却要与五铢钱1枚相等。如此不合理比值的存在,就难以禁止盗铸私钱。王莽只得实行诸如“以私铸钱死”、“一家铸钱,五家坐之,没入为奴婢”等严刑酷法来强行禁止。但是,政策强制对于经济规律是无法抗拒的。所以不管王莽把政治强制强化到何等程度,依旧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想当然的改革措施终究得不到贯彻,不切实际的乱改还引起社会的混乱。

  地皇三年(公元22年),王莽见四方农民相继起义,王匡,廉丹等数战不利,知天下溃畔,事穷计迫,乃议遣风俗大夫司国宪等分行天下,除井田、奴婢、山泽、六管之禁,即位以来诏令不便于民者皆收还之,事未及行而舂陵兵起,新朝灭亡。

  看了汉代历史王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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