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历史故事精选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 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朝历史故事,希望能帮到你。
清朝历史故事1
影视剧里频频出现的和,让人们记住了乾隆眼前的这位红人,清朝的军机大臣,同时也是史上第一大贪官。那么,和的死真的是因贪而亡的吗?
和的贪,不是朝夕之间,更不是不可告人,而是长此以往且甚为猖狂的。以乾隆皇帝治世之英明,不可能觉察不到。然而乾隆对和的倚重有增无减,便可知乾隆皇帝治世之英明,不可能觉察不到。
然而乾隆对和的倚重有增无减,便可知和虽贪,却也的确对皇帝尽忠、为国家出力,其才智不在与其同朝且多为后人称颂的纪晓岚之下。
和仗着乾隆的倚重,难掩飞扬跋扈之势。虽善于察言观色,笼络人心,然排除异己亦不遗余力。在位高权重的和眼中,除了高高在上的乾隆皇帝,其他人根本不足为俱,甚至连已位入储君之列的十五皇子琰,也备受他的压制。
乾隆五十九年,为了不超过祖辈康熙执政六十一年,乾隆决定立太子。和深知一朝天子一朝臣,为免自己的权势受到打压,极力恭维乾隆定能“万万岁”,不必急于立储让位。
和一席劝,一下就把乾隆那二十几个盼着皇位望眼欲穿的皇子们都得罪了,尤其是不久之后被乾隆指定为皇位继承人的十五皇子琰。
1796年,既是嘉庆元年,又是乾隆六十一年。两个年号的并存,反映了嘉庆皇帝上位却有名无权的事实。此时已是太上皇的乾隆,虽说从龙椅上走了下来,但他对帝国权力的控制却从未放松,而帮他实施这一控制的,便是他的得力宠臣和。
就在这种嘉庆有名无权而乾隆有权却不便出面的情况下,和绅的权势更甚从前。嘉庆在位的前三年,处处受到和绅的掣肘,有志难舒,自然对和绅恨之入骨,不除不快。
一向机敏的和绅,被权势蒙蔽了双眼,忘记了他即使地位再显赫,也不过是皇室的奴才。也许和绅已想到,迟早有一天乾隆会离他而去,迟早有一天嘉庆会大权在握,但那一天的到来,比他想象的要快得多。而他,还未想好应对之策,就从权势的巅峰跌下了黄泉。
1799年的正月初三,乾隆皇帝驾崩。嘉庆对和绅的反击以异乎寻常的速度进行。两天后下旨逮捕,三天后抄家,十天后送去三尺白绫。乾隆驾崩不过短短十五天,和绅便随之而去了。
有人考证嘉庆帝对外公布的和绅的罪状,虽多达二十多项,然最致命的并不是贪污受贿,而是对乾隆的大不敬之罪。以和绅在乾隆心目中的地位,他的贪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事,只要不谋反作乱,根本不致以死罪论处。嘉庆势要和绅彻底垮台,既然和绅没有谋反作乱之实,就定他大不敬之罪,毕竟和仗着乾隆的倚重,的确做过不守君臣之礼的事。
在封建社会皇权至上的年代,对皇帝稍有不敬都可能掉脑袋,更何况大不敬!嘉庆终于成功地发泄了抑郁在心中长达三年的怨气。
和绅死前曾赋诗一首:“五十年来梦幻真,今朝撒手谢红尘。他日水泛含龙日,认取香烟是后身。”看来他和嘉靖的恩怨,至死未休。
众所周知,和是以贪而闻名于世,然而三尺白绫夺其性命,却不是因为和贪尽天下之财,而是他在权力转移的过程中顾此失彼,最终导致大半生的功名利禄,随着乾隆大帝的驾崩也随之烟消云散。
清朝历史故事2
乾隆时威名赫赫的大帅福康安征西藏归来,曾有一户部小吏求见他,为了把一张名片递到这位福大帅手中,这人前后也花了十万两的银子。那么,这位小书吏为何要见福大帅,又达到了什么目的呢?据记载:这张名片递上来了,说是来“贺喜求赏”的。福康安何等人,立即发了脾气,“小小的胥役,也来向大帅索贿?这家伙如此胆大,一定有什么说的,且让他进来”。小吏进来后,福康安厉色而问,小书吏也并不怯场,侃侃而谈,竟也说出一番大道理:“索贿肯定不敢,但大帅您此次用兵,用款达数千万之多,此次报销册籍太多,必须多添人手,日夜赶办,要在几个月之内,全部办完并上奏皇上。皇上此时关注西藏的捷报,正在兴头上,定会一喜而定。如仅就部里现有的人手,一桩桩卷宗地申办,办完一件上报一件,没有几年的功夫是不可能完成的。到那时,今天一份奏报,明天一份奏报,皇上天天看你的军费报销案,必定厌烦,那时再有些人乘机发些议论。这么多的军费报销哪会没有一点不合规矩的,到时必兴大狱。我这是为大帅您考虑,并不是为户部这些小吏着想的。”一番话出口,福康安恍然大悟,对这小吏“大为激赏”,立即下令粮台给户部特拨了二百万两,用于军费报销案的处理(清·欧阳兆熊、金安清·《水窗春呓》卷下,中华书局,1984年3月版,第53-54页)。
此处说的小书吏,就是吏胥中人了。清代从中央各部院,总督、巡抚衙门到地方道、府、州、县各级机构,除了主官外,就是这些具体办事的吏胥了,他们既有文职人员,如处理部、院文书、杂务的小吏;县衙中的六房,所处理的事务,对应于中央的六部,专司各种文案和具体事务;州县中也有杂役人员,如县衙中的“三班”,主要是负责县衙的保卫、内勤和社会治安案件的缉捕等。这些小吏、佐杂人员虽然大多没有品级,却有定额,如清制规定,京城中所有中央各部吏役人数总计约为一千二百人左右,州县衙门此类人员也有定数,如一县吏役,包括六班书吏、教官杂佐人员、衙门门斗、弓兵人等总数不得过百人。事实上,吏胥的人数远远超过规定,中央户部一家吏胥之数就超过规定的京城总数,大的州县往往超出规定人数的十倍有余,而且还有很多是不在册的“白役”人员,就是官员为应付繁杂事务而召募的编外人员。至晚清时期,游百川《清惩治贪残吏胥疏》中说:大的州县吏胥达二三千人,次者七八百人,至少者也有三四百人。清代全国大县过千,其吏胥人数之众,难以计数。而且此类人员,多半没有合法收入,即使是在册人员,也只有少数人有微薄的“工食银”,大多数人员的收入,靠的是案件的办理费用和各种临时开支。想要这些人不谋取法外收入,几无可能。
吏胥,是清代政治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清代继承中国封建专制王朝对官员的限制,如官员的南北回避制度,使得官员往往要在远离乡土千里之外的地方任职,官员不久于一地一任,调动频繁等等,此类制度的主要出发点是对官员权力进行限制,不使一地一员坐大。但事情的另一面却是,清代法律繁复,律例并行,非专业人员一般难以掌握,而人口大量增加,新生事务不断出现,社会事务剧增。官员又多为科举出身,对于一般事务性问题的处理能力低下,势必只有依赖这些吏胥承办和执行具体事务。与流动性极大的官员不同,吏胥一般都是长期盘踞一地,专司一职,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如此,吏胥人等蒙敝官员,上下其手,利用田地,税收、文案、官司等事,百般作弊谋取私利的情况极为普遍。官员们当然也会腐败,但他们十年寒窗,好不容易熬到了一官半职,多少也要为自己的政治前途考虑,制度上对官员的监督与限制也还有些作用,很多读书人也还有点所谓知识良知。而吏胥就不同了,这些人多少通点文墨,但在清代他们上升到官员的路途已经堵死,不能正常转升,其子弟也不得参加科举考试。《清朝文献通考》卷27,《职役一》:“各衙门皂役人等,例不准其为官,其子孙亦不准其应试”。于是这些人,剩下的就是谋生和营利一途了。无论多好的制度与措施,到了这帮人手上具体执行,无不百弊丛生。《清稗类钞·胥役类》:清代名臣陆陇其曾说“本朝大弊,只三字,曰例吏利”。例,指的是法律的繁复,利是指群官贪利,而其中心却只有一条,就是吏胥的问题。郭嵩焘说“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耳”。把清朝的天下说成与小小吏胥共有,事情可谓严重。
清代的吏胥之制沿自前明,清初即有人看出了其中的弊端。顺治八年,御史秦世桢就在江南惩治了一批扰害百姓的吏胥,并提出地方官员要限制吏胥数量,不得于定额之外增加人员,对这些人任职的时间,也要依制严格限定,不得久充吏职,把持官府事务。此后,也有多次对针对吏胥的裁革行动。但清代各部事务繁杂,官员们离了这些人根本无法办事,吏胥数量越裁越多。官员们每办一案,处一事,必查部中旧例,“而例案之堆积,高与屋齐,非熟手,未从得一纸。书吏皆世业,窟穴其中,牢不可拔,辄执例以制司官,司官未如之何,乃遂藉以售其奸,而皆得致富。”官员们任职时间一般较短,有的人甚至一年数次调动,就是有任职稍久的,也没有几人能认真对待旧案旧例,他们还要忙于官场上的应酬,诗酒往还,而吏员正好借事弄权,捞取好处。晚清时胡林翼就说:“大清律易遵,例难尽悉;刑律易悉,吏部处分律难尽悉,此不过专为吏部生财耳,于实政无丝毫之益。”“六部之胥,无异宰相之柄。”至清末,光绪时有人建议销毁这些没用的档案以减少吏员对事务的把持,于是派了一位陈御史前去户部查办,户部吏员打开仓房,例案堆集得与房檐一样高,请御史查看,这位御史也不知从何下手,想了半天,只好说,择其中较重要的留下来吧。吏员说,每一件都很重要,还是请御史大人自己来挑吧,陈氏没办法,只好把其中一些残破的卷宗销毁,回去销差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