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道扬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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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道扬镳的故事:
南北朝时期,北魏有一个名叫元齐的人,他很有才能,屡建功勋。皇帝非常器重他,封他为河间公。
元齐有一个儿子叫元志。他聪明过人,学富五车,是个有才华但又很骄傲的年轻人,孝文帝很赏识他,任命他为洛阳令。
不久以后,孝文帝采纳了御史李彪的建议,从山西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搬迁到洛阳建都。这样一来,洛阳令成了“京兆尹”。
在洛阳,元志仗着自己的才能,对朝廷中某些学问不是很高的达官贵人,很是轻视。
有一次,元志出外游玩,正巧李彪的马车从对面飞快地驶来。照理,元志官职比李彪小,应该给李彪让路,但他一向看不起李彪,偏不让路。李彪见他这样目中无人,当众责问元志:“我是御史,官职比你大多了,你为什么不给我让路?”
元志听完李彪的话后,不以为然地说:“我是洛阳的地方官,你在我眼中,不过是洛阳的一个住户,哪里有地方官给住户让路的道理呢?”
他们两个互不相让,争吵起来了。于是他们来到孝文帝那里评理。李彪说,他是“御史”,洛阳的一个地方官怎敢同他对抗,居然不肯让道。元志说,他是国都所在地的长官,住在洛阳的人都编在他主管的户籍里,他怎可同普通的地方官一样向一个御史让道呢?
孝文帝听了他们的争论,觉得他们各有各的道理,不能训斥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便笑着说:“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路扬镳。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意思是说,洛阳是我的京城。我听了,感到你们各有各的道理。我认为你们可以分开走,各走各的,不就行了吗?
——《北史·魏诸宗室·河间公齐传》
【求解驿站】分路前进,比喻因志趣、目标不同,而各奔前程,各干各的事。扬镳,举鞭驱马前进。
【活学活用】这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由于爱上了同一个女孩,最终~。
【妙语点拨】元志与李彪路上不期而遇,互相指责对方没有礼让自己。为这场“争端”做判官的孝文帝了解事情原委后,也难定是非,认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只好让二人分道扬镳。事实上,即便是“得理”,如果彼此之间能“礼让三分”的话,相信我们的交通必定更加畅通,社会关系也更加和谐。
【近义】各奔前程、风流云散
【反义】志同道合、并驾齐驱
相关人物介绍:
元志,字猛略,河间公拓跋齐孙。
少清辩强干,历览书传,颇有文才。为洛阳令,不避强御,与御史李彪争路,俱入见,面陈得失。彪言:御史避承华车盖,驻论道剑鼓,安有洛阳县令与臣抗衡?志言:神乡县主,普天之下谁不编户?岂有俯同众官,避?高祖曰:"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路扬镳。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及出,与彪折尺量道,各取其半。高祖谓邢峦曰:"此儿竟可,所谓王孙公子,不镂自雕。"峦曰:"露枝霜条,故多劲节,非鸾则凤,其在本枝也。"员外郎冯俊,昭仪之弟,恃势恣挝所部里正。志令主吏收系,处刑除官。由此忤旨,左迁太尉主簿。俄为从事中郎。
车驾南征,高祖微服观战所,有箭欲犯帝,志以身障之,高祖便得免。矢中志目,因此一目丧明。以志行恒州事。世宗时,除荆州刺史,还朝,御史王显奏志在州日,抑买良人为婢,兼乘请供朝。会赦免。肃宗初,兼廷尉卿。后除扬州刺史,赐爵建忠伯。志在州威名虽减李崇,亦为荆楚所惮。寻为雍州刺史。晚年躭好声伎,在扬州日,侍侧将百人;器服珍丽,冠于一时。及在雍州,逾尚华侈,聚敛无极,声名遂损。
及莫折念生反,诏志为西征都督讨之。念生遣其弟天生屯陇口,与志相持。为贼所乘,遂弃大众奔还岐州。贼遂攻城。刺史裴芬之疑城人与贼潜通,将尽出之,志不听。城人果开门引贼,锁志及芬之送念生,见害。前废帝初,赠尚书仆射、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