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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是怎样以貌取人的

时间: 耀聪2 历史成语故事

  在常人眼里,“以貌取人”就是将人的容貌言行等外在的标准作为对人进行评判和选取的标准。其实,早在两千多年前,以貌取人已经开始与选官制度相联系。接下来,我们去看下古代是怎样以貌取人的?

  儒家的礼仪中有专门的“容礼”,儒家经书中还有很多关于君子应该具备的“威仪”的规定;而在先秦“威仪”也被认为是“君子”这个阶层的固有属性和高贵教养。

  虽然在战国选官时,已经存在着“另一种对面貌娇好的偏爱”,但他指出这种“以貌取人”与贵族和教养没有必然联系,而是来源于人们“爱美”的社会心理。如果这种情况普遍化,就说明君主拥有了绝对的权力,可以完全将个人好恶体现在官员的选拔上,贵族和教养都被抛弃了。

  “以貌取人”在不同时期“貌”有不同的标准,并没有明显的阶层和身份色彩

  到了汉代,人们崇尚的是阳刚之美,欣赏的是“体貌丰伟”和“仪容端正”,在选官时,对身体和容貌提出了一些要求,一般是要求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对一些特定的官职有比较详细的要求,如对谒者(汉代的一种礼仪性的官职)就要求相貌端正,声音洪亮等。

  汉人是很重视容貌的,出众的容貌拓展了仕途的例子很多,如西汉的江充就是凭借相貌出众引起了汉武帝的注意,进而得到了重用。而扬雄虽有才气但因相貌平平,而被当时的人小瞧。

  魏晋至南朝时,风气为之一变,名士欣赏的则是阴柔之美。名士只有长得像个美貌的女子才会被人称赞,甚至有人认为病态美才是最美的。这一时代的容貌欣赏具有很多的阶层和身份特点。

  唐代选用官吏提出了以“身、言、书、判”为标准,对身高等等有了比较具体的标准和要求。但“以貌取人”在唐代选官中并不占有太大的比重。

  科举制度的普及,以文取人淡化了对容貌的要求,很多相貌丑陋的人做了高官,有的甚至做了宰相。到宋代,武官一般要求身材魁梧的人担任(直到明清也是如此)但文职主要看才学,外貌身体条件相对宽松,残疾人也可以参加科举考试,甚至有个右腿瘸、左眼盲的人当了状元。

  从先秦到宋,出于人之常情,长得好看的人在选官时比丑的更受欢迎,这也是官场的一种“潜规则”。但最主要的还是看能力、才学和品行,容貌并不占重要地位。

  明清选官中的“以貌取人”被强化,体现了专制制度强化下“主子心理”的加强。

  到了明清,容貌在选官时的重要性大大提高。在官员的考核中,容貌的评价竟占到了六分之一;科举殿试时还经常以容貌定状元,有的人甚至因为名字好而当上了状元。太祖朱元璋自己长得叫人不敢恭维,但对状元和官员的容貌却挑三拣四,十分可笑。很多有才华的人因为相貌丑陋而落选。

  在明清社会,如果说以前皇帝和选官部门“以貌取人”更多的是一种“爱美”的社会习尚的话,这时,皇帝和选官部门的“主子心理”得到更明显的体现。皇帝和有司有时候会以貌取人,这首先是因为他们未能免俗,屈从于以貌取人的社会习尚了;同时,这习尚升级为一种‘主子心理’:奴才的容貌得让主子悦目。这时专制者对臣民的予取予夺能力之大,已经到了这个程度:是以要求官员的身材和脸蛋也得让皇帝养眼开心了。”就像明朝皇帝,挑学生,挑状元,挑官员时经常以容貌作为标准。

  清代选官中有一种“大挑”之法,就是在三科以上会试不中的举人中挑选一等的3人作知县,二等的9人作教职,这种选举6年举行一次,其标准就是“身”和“言”,大挑时的验看实际就是以貌取人的。这种以貌取人,具有一层游戏规则的意义

  “社会流动趋于活跃,无数士人奔竞钻营于仕途上,竞相推销自己,这时候就成买方市场了。朝廷是买主,士人的奔竞显示了对官本位的高度认同,这局面本身就是帝国统治的社会文化基础,所以不能让士人闲着;但国家的官缺很紧俏,因此又得建立一种游戏规则,以淘汰一批人,保留一批人,总得想办法把大多数的人卡下来刷掉。大挑的面试方法就有这个游戏规则的意义。”

  士人们面对着考试,在容貌上任由满清王朝挑来挑去,“就是这个阶层进一步丧失自主性,独立精神和文化尊严的表现,进而是皇权强化,官僚政治强化的表现。”他认为,“历史后期以貌取人的情况,包含着‘主子心理’和‘游戏规则’的双重作用。”

  传统的心理惯性依然顽固地存在,内心的警觉和批判不应仅是一时一事

  在如今的社会环境里,虽然政府努力贯彻人员选用时的公平公正原则,企业也以找到才学识兼备的人才为首要目标,可是在千年的文化传统的熏染之下,加之目前人才供求方面的买方市场,很多人依然有意无意地在“主子心理”“游戏原则”指导之下,选用人才。这是亟须警惕的。

  当我们看到大量青年为工作而整容,当我们听到依然有很多人因为相貌被排挤在成功的大门之外,我们应该意识到,对不良传统的分析和批判绝不应该是一天两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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