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朝的政治体制
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 ,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它包括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晋朝的政治体制。
晋朝的政治体制简介
两晋的政治体制为世族政治。世族(又称士族、势族、门阀)的形成始自汉魏,主要由地方豪强、经学世家或累世为官者组成。九品中正制的诞生不仅成为维护世族政治的主要工具,也构成其一部分。220年曹魏实施九品中正制作为拔选人才的制度,以取代因战乱而崩溃的察举制度。魏晋时担任审查的中正一般为二品官,但二品官几乎为世族,使得世族获得拔选人才的权力。由于在拔选时往往重视家世而忽略才德,最后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曹魏“九品官人法”起初依才能、德行与家世为标准,将士人评为九等后来演变成以家世为重。
五胡乱华后,随晋室南迁的北方世族称为为“侨姓”(如琅琊王氏、陈郡谢氏等),南方世族则称为“吴姓”。东晋时,以侨姓世族为主世族政治发展到巅峰,几乎独占政治权力。至于吴姓世族,东晋朝廷对其采取排斥态度,吴姓世族也不愿与其积极合作,久之双方隔阂加深。然而,随者江南的开发,寒族及吴姓世族也逐渐抬头
晋朝的政治体制:行政构架
架构方面,朝廷的决策机关与行政机关也逐渐分立。尚书省、中书省及门下省依序独立出来,由汉代的三公九卿制走向隋唐的三省六部制。西晋承袭曹魏,中书监职权甚重,名实方面俱称为宰相。由于地处枢近,虽然官位在尚书令之下,但权力在其之上。同时门下也自中书分到部分权力,共同掌管决策,尚书则掌管行政。
尚书的内部架构发展较为充分,在西晋即有省、曹、郎曹三级机构,「八座」之官。中书及门下直到东晋方扩张机构,中书省分局曹以协理奏章,门下至晋哀帝时建立门下省。後来皇帝为了提防权力渐盛的中书省,以门下省参与政治以牵制之。两晋的三公虽然无实权为荣誉职,但可为皇帝顾问,该职也用来安置权臣。当时一些权臣,大多以三公录尚书事、加领中书及门下,或加领大、持节都督中外诸军事。至於监察制度,御史台成为完全独立的部门,直接由皇帝控制。然而其主要功能为维护皇帝威严,并非扫荡贪污。御史台架构完整,属官分为监察司法的治书侍御史、维持朝殿威权的殿中侍御史和监督官吏是否渎职的侍御史。
晋朝的政治体制:法律制度
律令方面,由于《魏律》内容繁杂,早在司马昭执政时即命贾充、羊祜、杜预、裴楷等人参考《汉律》及《魏律》来修编新法律。267年完成新律,次年颁行全国,此即《晋律》。因於泰始年间颁行,又称《泰始律》。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唯一实行全中国的法典。张斐、杜预各别又为《晋律》作注本《律解》(张著)及《律本》(杜著)。经晋武帝批准後,该注与律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又与《晋律》统称「张杜律」。这种以注辅文的立法方式影响後世,如唐代的《永徽律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