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表现手法介绍
《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先秦时期称《诗》,又称《诗三百》或《三百篇》,它收集了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多年的三百零五篇诗歌。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音乐上分为风、雅、颂三部分,其中“风”是地方民歌,有十五国风,共一百六十首;“雅”主要是朝廷乐歌,分大雅和小雅,共一百零五篇;“颂”主要是宗庙乐歌,有四十首。表现手法主要是赋、比、兴。“赋”就是铺陈(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比”就是比喻(以彼物比此物也),“兴”就是启发(先言它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诗经》思想和艺术价值最高的是民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伐檀》、《硕鼠》、《氓》就是“风”的代表作。
诗经表现手法介绍
《诗经》中主要使用了“赋”、“比”、“兴”的写作手法。
“赋”按朱熹《诗集传》中的说法,“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说,赋是直接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如“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即是直接表达自己的感情。
“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明喻和暗喻均属此类。《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
“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因此又多称为“起兴”,对于诗歌中渲染气氛、创造意境起着重要的作用。《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它往往用于一首诗或一章诗的开头。有时一句诗中的句子看似比似兴时,可用是否用于句首或段首来判断是否是兴。例卫风·氓中“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就是兴。大约最原始的“兴”,只是一种发端,同下文并无意义上的关系,表现出思绪无端地飘移联想。就像秦风的《晨风》,开头“鴥彼晨风,郁彼北林”,与下文“未见君子,忧心钦钦”云云,很难发现彼此间的意义联系。虽然就这实例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时代悬隔才不可理解,但这种情况一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现代的歌谣中,仍可看到这样的“兴”。
进一步,“兴”又兼有了比喻、象征、烘托等较有实在意义的用法。但正因为“兴”原本是思绪无端地飘移和联想而产生的,所以即使有了比较实在的意义,也不是那么固定僵板,而是虚灵微妙的。如《关雎》开头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原是诗人借眼前景物以兴起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但关雎和鸣,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间的和谐恩爱,只是它的喻意不那么明白确定。又如《桃夭》一诗,开头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写出了春天桃花开放时的美丽氛围,可以说是写实之笔,但也可以理解为对新娘美貌的暗喻,又可说这是在烘托结婚时的热烈气氛。由于“兴”是这样一种微妙的、可以自由运用的手法,后代喜欢诗歌的含蓄委婉韵致的诗人,对此也就特别有兴趣,各自逞技弄巧,翻陈出新,不一而足,构成中国古典诗歌的一种特殊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