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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王朝历史

时间: 鸿宇2 汉朝

  汉朝是中国历史上继短暂的秦朝之后出现的朝代,分为“西汉”与“东汉”两个历史时期,后世史学家亦称两汉。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大汉王朝历史,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大汉王朝历史·简介

  汉朝(前202年-220年)是中国历史上继秦朝后出现的朝代,在中国历史上极其具有代表性,扮演了承先启后的重要关键地位。

  汉朝分为西汉(前202年-9年)与东汉(25年-220年)两个历史时期,合称两汉;亦有以东汉与西汉的首都代指,合称两京。西汉为汉高帝刘邦所建立,建都长安;东汉为汉光武帝刘秀所建立,建都洛阳。其间有王莽短暂自立的新朝(9年-23年)与西汉更始帝时期(23年-25年)。

  大汉王朝历史·概括

  汉朝(前206—公元220年),分为西汉和东汉,西汉开国皇帝:刘邦,(今江苏沛县人)因国都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在东汉国都洛阳的南面,故称西汉。西汉共有14个帝王,包括吕后和昌邑王刘贺。所附的淮阳王刘玄,败降后被勒杀。 亦有以西汉与东汉的首都代指,合称两京。是继秦朝之后强盛的大一统帝国。汉代被称为“炎汉”。又因皇帝姓刘而称“刘汉”。前202年高祖刘邦建汉,定都长安。文景之治后,汉武帝进一步推动大一统事业。

  公元九年,王莽篡夺政权,西汉结束。25年,刘秀称帝,建立东汉,定都洛阳。开创了光武中兴和明章之治,万国来朝。汉朝时期,许多人将汉朝和约略同时期欧洲的罗马帝国并列为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文明及强大帝国。其疆域鼎盛时期,正北至五原郡、朔方郡,南至日南郡,东至临屯郡,西至葱岭。西汉平帝时期#(公元元年),全国人口达6000万左右。[6]且文化的统一,为中华民族两千年的社会发展奠定了基础,为中华文明的延续和挺立千秋做出了巨大贡献。华夏族因此逐渐被称为“汉族”。220年曹丕篡汉,东汉灭亡。

  大汉王朝历史·疆域

  文景之治后,汉武帝时期,武功鼎盛,国土大幅扩展。元朔二年(前127年),卫青北击匈奴,收复河南地、陇西、北地、上郡的北部,置朔方、五原二郡。云中、雁门二郡的北界也向外扩展。西汉的北部疆界至此推到河套,阴山以北。元狩二年(前121年),汉将霍去病出陇西击灭居于河西走廊的匈奴部落,以其地设酒泉郡。后又分割为张掖、敦煌、武威三郡。连同在湟水流域设置的金城郡,合为五郡,开始对西域的控制。建元三年(前138年),东瓯迫于闽越王的威胁,举国内迁到今江淮流域。元封元年(前110年),汉军又平定闽越国,其地划入会稽郡。元鼎六年(前111年),汉军平南越国,又占有海南岛,在该地设十郡。在西南方向,汉军征服诸国,边界推移到云南哀牢山和高黎贡山。

  新莽末年,疆域萎缩。西南地区由七郡变成五郡,并且放弃海南岛上的珠崖、儋耳二郡。光武中兴后形势得到改观,版图基本恢复。东汉末期,中原战乱不断。曹操放弃定襄、云中、五原、朔方、上郡、北地六郡。河套、陕北、晋西北、河北北部地方先后放弃。林邑国蚕食南方国土。只有西南地区扩展至大盈江一带,其中益州郡、牂牁郡、永昌郡,与西南滇王(前278年—115年)、夜郎王(直至前27年)、哀牢王(直至76年)及钩町王共同并存。

  大汉王朝历史·行政区划

  西汉初,刘邦封异姓王七人。但由于对功臣的猜忌,不久又相继削除,同时大封同姓诸侯,这些王国“大者或五六郡,连城数十,置百官宫观,谮于天子”。地方王国势力的强大导致中央政府所实际控制的区域萎缩。吕后时期,增加外戚诸侯王。到文帝时期又纷纷铲除,增加刘氏诸侯王。但是地方王国势力的膨胀已经对中央政府构成严重威胁。文帝接受贾谊的建议,用分地的方法削弱诸侯的势力。景帝即位后采纳晁错的建议,直接缩减王国的封地,引发诸侯王的强烈反弹,导致吴楚七国之乱爆发,但未几就宣告失败。武帝后,采纳主父偃的建议,推行推恩令,规定诸侯王位由嫡子即位,而余子皆分一县或一乡的土地。因此王国不断缩小,汉郡不断扩大,加上边郡的开扩,汉朝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日益加强。同时,政府将大量面积较大郡予以分割。到平帝元始二年,共有郡国103个,辖县、侯国、邑、道等县级政区1587个。

  “州”作为行政区划,在西汉时期萌芽,到东汉宣告形成。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始在郡之上又设十三行部,每部派一刺史,每个行部管辖若干郡(国)。但此时的行部是监察区,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36]。东汉末年,地方多事。灵帝中平五年(189年),朝廷选重臣出任刺史,称州牧,掌一州军民。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至此,中国地方行政由原本的郡县两级制度变为州郡县三级制[36]。

  十三个州部为:司隶校尉部(治雒阳)、徐州刺史部(治剡县)、青州刺史部(治临淄)、豫州刺史部(治谯县)、冀州刺史部(治高邑)、并州刺史部(治晋阳)、幽州刺史部(治蓟县)、兖州刺史部(治昌邑)、凉州刺史部(治陇县)、益州刺史部(治雒县)、荆州刺史部(治汉寿)、扬州刺史部(治历阳)和交州刺史部(治龙编)[36]。献帝兴平元年(194年),又分凉州置雍州刺史部。则至汉亡,全国有十四州。

  大汉王朝历史·政治体制

  西汉前期的中央行政制度早期实行三公九卿制,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37]。而在西汉,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必须做御史大夫后才能做丞相。而在御史大夫之下,还设有御史中丞,掌管宫内事务。九卿则是太常(掌祭祀鬼神,兼掌教育事宜)、光禄勋(掌门房,兼掌敕诏及吏僚人事,并与卫尉共掌宫中卫兵)、卫尉(掌卫兵)、太仆(掌车马,兼掌全国牧政及驿站)、廷尉(掌法律)、大鸿胪(掌礼宾,兼掌外国及属国交往)、宗正(掌皇帝族谱)、大司农(掌全国经济)、少府(掌皇室财政,兼掌官营手工业作坊)。另外又有将作大匠(掌国家工程营缮)、执金吾(掌京师治安)、大长秋(协助皇后管理后宫),与九卿并称“十二卿”。

  汉武帝时期,皇权开始大幅膨胀,内廷尚书令的地位大幅抬升。汉武帝将身边重臣如严安、主父偃、朱买臣等为郎加以侍中,与尚书令共议军国大事,组成中朝。原以宰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外朝。

  东汉光武帝时,三公权力再次大幅被削弱,尚书台权力得到提升[39]。东汉早期的三公是司徒、司空和太尉,三公职位虽高,却无实权。尚书台掌管全国政事,直接对皇帝负责[39]。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为其主管长官;尚书仆射一人,为尚书令之副;左右丞各一人,为令、仆之佐。尚书令下分六曹,每曹有尚书一人,侍郎六人。同时,东汉政府还设立三套监察机构,分别是中央的御史台、兼具京官和地方官身份的司隶校尉与地方的州刺史。光武帝同时设立中常侍等宦官职务。一系列的措施大力削弱的三公的权力,尚书则权高位低,同时也为之后的宦官乱政埋下隐忧。

  汉献帝建安13年,曹操掌控下的朝政下令废除三公制,恢复汉初旧制,复设丞相,由曹操出任,军国大事一由丞相统任。

  大汉王朝历史·察举制度

  汉代察举制度可分为两类:一是诏举,当国家有特殊需要时,下诏命官吏推举人才。二是孝廉之举,是由郡国按时向中央保荐当地的人才。荐举为主,考试为辅,是两汉察举制的基本特点。

  高祖曾于十一年(前196年),下诏征求贤才,此举开汉代选举制的先河。其后文帝二年(前178年),曾下诏命“二三执政”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誎者”。至十五年(前165年),再度诏举上项人才,保举者的范围则扩大到侯王、公卿和郡守,由皇帝亲自策问,汉的选举制自此开始普遍推行。其后武、昭、宣等朝,也曾屡次诏举人才,都以贤良为主。西汉的名臣鼂错、董仲舒、公孙弘等都以贤良入朝为官。汉代诏举,除贤良外,尚有“文学高第”、“茂材异等”、“孝悌敦厚”、“勇猛知兵法”、“明当之务、习先圣之术”、“明阴阳灾异”等名目,被举者大抵为现任官吏。东汉时,诏举由特举变为岁举,又称茂材之举。选举的标准有四:即德行高超,经明行修,明晓法律和刚毅多略。每年由光禄勋、御史、司隶校尉及各州剌史等实责推举。推行荐举、察举等方法的结果是门阀制度的大大发展,大量士族世家出现,与外戚、宦官形成东汉时期的三大势力,基本垄断国家政治。

  大汉王朝历史·法律制度

  汉朝的法律是律、令、科、比四种。律是有系统的成文法律,具有传统性;令,则是君主视需要随时颁布的法律,与律具有相同的效力;比,或称决事比及法比,是无成法可引用时用来比类决事的法律。汉律最早是萧何制定的《九章律》,后来加上叔孙通《傍章》十八篇,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还有赵禹《朝律》六篇。汉律到武帝时期便已完备,但也由于法条过多,产生判决不公的情况发生,亦难免有自相矛盾之处,给予官吏做坏事的机会,昭帝以后的几位皇帝,虽然有心改善,但始终没有彻底执行。

  西汉中期以后,儒学开始兴盛,学者论法,多主张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到了东汉时期,光武明帝,虽然提倡儒术,仍然崇尚法制。章帝时,采纳陈宠的建议,除去严酷的法律五十几条。和帝后,外戚与宦臣,轮流把持朝政,他们一向违法乱纪,视法典于无物,法家的儒化,使东汉政治趋于迂缓,丧失西汉盛时发扬蹈厉的政治精神,儒家虽然兴盛,却对国事帮助不大,这种情况维持至东汉结束为止,献帝时,曹操当国,用法尚严,命应劭删定律令,作《汉仪》二百八十篇,虽然一度走向法治,但东汉不久被曹丕篡位而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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