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的三纲五常
三纲五常是封建礼教的道德准则。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架构。三纲、五常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最早渊源于孔子。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董仲舒的三纲五常。
董仲舒从孔孟认为社会有五伦(所谓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和朋友)择其要者定为”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再将儒家宣扬(仁、义、礼、智、信)合为“五常”,这是“三纲五常”的来历。
“三纲五常”历来被视为皇权专制主义的根基。但是细细看来,在专制之外,它也一样有着虚君立宪的功用。虽然说是君为臣纲,但却是天下之道中的一维而已。在“三纲”里,尤其是这个“父为子纲”,引出一个“孝”字。所谓家国并举,忠孝相通。国是家的扩大,忠亦是孝的延伸。所以在逻辑上,“孝”倒是“忠”的前提。更何况皇帝亦是“天”的儿子,首先也要“事天以孝道”。这样,就在意识形态上造就了“孝”、“忠”两元分离的局面。
董仲舒的“五常”,把儒家的道德教条形而上学化和宗教化结合在一起。“仁、义、礼、智、信”在孔孟那里,不过是世俗的道德。可在董仲舒手中,这才获得了本源,成为体现“天意”、“天志”的自然法规。这个“五常”,其实是高于皇权的。虽然君为臣纲,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但人主的发号施令,一样要受到“五常”的约束。否则,其统治的合法性一样要受到怀疑和削弱。
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和其它的“立宪”制度一样,在历史上有效防止了皇权专制主义在废封建兴郡县之后的无限扩张。事实上,秦始皇这样的君王,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三纲五常”理论是董仲舒在社会政治学说上到 “大一统”,特别是“三纲”理论对后世有极其巨大且有害的影响。
历史评价
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为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成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它们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和观念,被写进封建家族的族谱中,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2000多年来,它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时期也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消极作用:用三纲五常维系专制统治,压抑、扼杀人们的自然欲求,产生了消极影响。
积极作用:对塑造中华民族性格起积极作用:如重视主观意志力量,注重气节、品德,自我节制、发奋立志,强调人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等
他山之石——韩国学者赵骏河在他的《东方伦理道德》(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5月第一版)一书中对“三纲”解释如下:“纲”具有“模范”的意义,在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中,“君为臣纲”就是说上级是下级的模范,“父为子纲”是说父母是孩子的模范,“夫为妻纲”是说丈夫是妻子的模范。模范具有带头和示范的决定作用,是主导的方面。
赋予“三纲”以“模范”和“示范”的意义,说明在“三纲”的伦理关系中,主导方应该承担起更多的道德责任和社会义务,“当家作主”既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在“君臣体系”、“父子体系”和“夫妻体系”中,“三纲”体现了整体性、主导性和有效性,如果没有这个“纲”,就难免出现互相推诿、彼此扯皮、责任纠缠不清的问题。有了“三纲”,复杂的社会、家庭关系就会有一个简单有效的处理方法,纲举目张,事半功倍。
影响
《易纬》作为汉儒神化《易经》的作品,在大谈天地阴阳的同时,也忘不了讲儒家的三纲五常.
《乾凿度》卷上说: 《易》者,所以经天地、理人伦而明王道。是故八卦以建,五气以立,五常以之行,象法乾坤,顺阴阳,以正君臣、父子、夫妇之义。只要 君臣、父子、夫妇之义正了, 于是人民乃治,君亲以尊,臣子以顺,群生和洽,各安其性。也就是说,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的三纲是古代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
除了三纲之外,《易纬》还以大量的篇幅对 仁、义、礼、智、信五常的永恒合理性进行了论证。《乾凿度》卷上说: 人生而应八卦之体,得五气以为五常,仁、义、礼、智、信是也。夫万物始出于震;震,东方之卦也,阳气始生,受形之道也,故东方为仁。成于离;离,南方之卦也,阳得正于上,阴得正于下,尊卑之象定,礼之序也,故南方为礼。入于兑;兑,西方之卦也,阴用事而万物得其宜,义之理也,故西方为义。渐于坎;坎,北方之卦也,阴气形盛,阴阳气含闭,信之类也,故北方为信。夫四方之义,皆统于中央,故乾、坤、艮、巽,位在四维。中央所以绳四方行也,智之决也,故中央为智。故道兴于仁,立于礼,理于义,定于信,成于智。五者,道德之分,天人之际也。圣人所以通天意,理人伦,而明至道也。很显然,《易纬》的这段话,是用其卦气说 来附会、说明仁 、义 、礼 、智 、信这五常禀于五气 、合于天。
《易纬》的这段论述,比董仲舒的以 五行论证 忠、 孝更加系统而有条理,但也更加充满了神学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