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学说由一系列科学的哲学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除了基本规律之外,还有一系列基唯物辩证法学说由一系列科学的哲学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
唯物辩证法学说由一系列科学的哲学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除了基本规律之外,还有一系列基本范畴。范畴就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是理论思维的逻辑形式,是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范畴是人类认识的结晶,是人类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各门科学都有自己的一系列范畴,各门科学正是通过一系列范畴及其相互联系才构造起了学科体系,从而反映世界的本质联系,反映事物的运动变化规律,各门具体科学的范畴一般是在自己所研究的特定领域里具有普遍的意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有一系列的概念、哲学范畴则是反映整个世界普遍本质的最一般的概念,唯物辩证法哲学范畴就是对于事物之间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
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这些范畴反映了自然、社会、人类思维的普遍本质联系,是人类认识世界取得的重要认识成果;是人们分析和思考事情、建立科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思维工具。学习和掌握这些范畴有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水平与能力。
在唯物辩证法理论中,范畴和规律没有实质的区别,在一定意义上,范畴同等规律;范畴即基本概念是由词或词组表达的,而规律则是判断,它由两个以上的概念组成,其中包括基本概念即范畴。
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有五对,即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现实性和可能性、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
1、原因和结果。
(1)含义:①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
②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由原因所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2)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对立&统一)。
①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即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两者的区别是确定的,但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别又是不确定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②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作用于原因(反馈调控),互为因果。
③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因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
(3)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①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②因果联系的普遍性: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无不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
③因果联系具体表现是复杂多样的。
(4)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②辨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可以增强人们生活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2、必然性和偶然性。
(1)含义:①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
②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则是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向。
(2)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对立统一关系。
二者的对立:
产生的原因以及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
①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而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或外部条件;
②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而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二者的统一:
①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支配;
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注解1):由于事物的范围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必 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别是相对的。
(3)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重视事物发展的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
②决不能忽视偶然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4)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原理必须批判两种错误观点。
①机械决定论,只承认必然性,否认偶然性。这表面上抬高了必然性,实际上是把必然性降低到偶然性。同时,如果在社会生活中,把一切都说成是必然的,就会导致“命运”决定一切的唯心主义宿命论。
②唯心主义非决定论,把一切看成是纯粹偶然,根本否认必然性和规律性。会导致唯意志论,也会导致宿命论。
3、可能性和现实性。
(1)含义:①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
②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现实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③现实性(现实)指一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事物和现象的种种联系的综合。
(2)把握事物的可能性,要注意区分①可能性和不可能性;②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性(注解2);③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④可能性的大小。或然率(也叫“概率”、“几率”)是对可能性大小的一种科学说明和测定。
(3)可能性和现实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①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
②二者的统一:ⅰ)二者相互依赖,现实性是由可能性转化而来的,可能性的内在根据存在于现实当中;ⅱ)它们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现实性是由可能性发展和转化而来的,同时它又包含着新的可能性,这种新的可能又将转化为新的现实。客观事物的发展就是在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转化过程中实现的。
(4)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
②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我们必须在尊重客观律的基础上,自觉地发挥主观能动性。
4、内容和形式。
(1)含义:①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
②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指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2)内容和形式对立的统一关系。
二者的对立:
内容和形式是现实事物的内在要素和结构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两者是对立的。
二者的统一
①相互依赖,不可分割:没有无内容的空洞形式,没有无形式的纯粹内容。
②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消极阻碍的作用。
③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注解3)。内容与形式的区别和对立是相对的,只是对特定的事物和确定的关系才有意义,在一定条件下,内容和形式可以相互转化。
(3)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重视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
②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5、现象和本质。
(1)含义: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
(2)现象和本质的对立统一关系。
二者的对立:
①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是指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本质与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不过本质的含义更广泛一些,它是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
②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和表面的东西;本质是同一类现象的一般共性。
③现象是多变易逝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
④现象是生动丰富的,本质是深刻单纯的。
二者的统一,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
①本质是现象的根据,现象是本质的表现形态。
②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的,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纯粹现象。
③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
(3)本质和现象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本质和现象的对立,说明科学研究的必要性,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
②本质和现象的统一,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能够通过现象认识本质。
注解1:两种情形:①在前一个过程具有必然性的东西,对于后一过程来说可以转化为偶然性,反过来也是一样。如,远古的人浑身长满体毛是必然现象,现代人浑身长满体毛则是偶然的返祖现象。在自然经济社会中,商品交换是偶然的,但发展到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社会以后,商品交换则成为必然的了。②在小范围是必然的东西,对于大范围来说可以变为偶然的,反过来也是一样。
注解2:现实的可能性是指具备了充分的根据和必要的条件,目前就可以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是指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还不充分,尚不具备必要条件,当前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虽然当前无法实现,但随着现实的发展,条件的成熟,它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
注解3:在某一种联系中是形式的东西,在另一种联系中可以成为内容,反过来也是一样。例如,思想是人们反映客观世界的主观形式,同时又是语言的内容;语言是思想的形式,同时又是语言学的内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