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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改革的过程与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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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宗教改革是指西元1517年的宗教改革,其代表人物马丁路德、加尔文慈运理亨利八世等人。在宗教改革的运动中,由于印刷术的发明,使得此一运动的推动带来了重大的影响。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宗教改革的过程与重要人物,希望对你有用!

  宗教改革图片

  宗教改革的背景

  教会腐败-上述改革教会的先锋虽未能成功,但在十一-十二世纪,教会也接受了一些改革,如可吕尼革新运动(Clunny)的加强管理修道院,要求修士和修女重新过禁欲生活,并专心祈祷,读经及默想。但经过数百年,到十六世纪初期,教会内部腐败的情况又再度严重,其中最受一般人指责的就是出卖大赦(Indulgences,又称赎罪券)以搜括民财,征收重税以及买卖教职等,使百姓信心丧失殆尽,于是改革的呼声再度提高。

  政府混乱-宗教改革期间,神圣罗马帝国仅空有统一名号。西班牙是当时最强国家,国王查理一世登基两年后又在1519年被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他拥护罗马天主教,激励压制马丁路德及新教。但因他同时忙于对战法国,未能全力消灭新教。当时英、德两国均有内乱,也难以专心制止改教运动,这便是当时有利宗教改革的大环境。尤其德国收重税,加给人民的经济负担,造成农人弃田逃亡,吃亏遍地,人心求变,一旦有人提出改革主张,不论其原来目的如何,立刻就受到热烈支持。因此当出身德国埃斯勒本城(Eisileben)穷苦农家的马丁路德,为改革开放教会弊病而登高一呼,显然在他的背后便有一股不可忽视的助力向前推进不断!

  宗教改革的过程与重要人物

  马丁路德(1483-1546年)-早在耳弗大学(Erfurt)获文学硕士,又学半年法律。接着入修道院苦修,1507年获立为神父。1512年获威登堡大学(Wittenburg)神学院博士,随即教授《圣经》。他是德国最早用德文对照新旧约原文授课的教授之一。然而他继续依然教会律法潜心苦修,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得到内心的平安。直到有一天他在研读《圣经》时,看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马书1:17)时,突然觉醒到原来人的得救只是因为他对上帝的信仰以及上帝的恩赐,其他一切的律法都不能保证使人得以“称义”。他这信念也在获得同校一些教授的支持,加上亲眼看到人们受骗购买赎罪券的情形,又耳闻教会主教买卖圣职的丑事,他开始攻击教会出售赎罪券的作法。1517年10月31日他将所写对赎罪券的九十五条论网看法,张贴在威登堡大学的教堂门口。由于当天恰巧是人们前往教堂朝掲所拜遗物的万圣节,自然很多人看到张贴的内容。虽然当印刷术才使用不久,但两周后传遍全德国;四周后各种译文传遍全西欧。教皇终于下令将他革除教籍,他原本只要改革教会一部分制度,从此他也不再承认教皇的权威,唯以《圣经》为权威。此后他所代表的教派总称国“更正教”或“新教”(Protestantism),与之相对的东,西方天主教,则成国旧教。他直接建立的教会成为“路德会”或“信义宗”。由于他个性保守,因此他改革的教会仍保留《圣经》没有明文禁止的旧教传统,如祭坛,蜡烛,基督画像,造解礼,周日礼拜与圣诞节等。

  慈运理(UlrichZwingli)(1484~1531)生在瑞士的威德赫斯城(Wildhaus),在巴塞尔(Basel)、伯恩(Bern),及维也纳(Vienna)受教育。慈运理在维也纳就读大学,当时候的维也纳大学正在推行大学改革。当时在人文主义者采尔蒂斯等人的领导下,促使大学接受了人文主义者的改革。随后,他又在巴赛尔大学内,深受人文主义的影响,强化了他对人文主义的立场。于瑞士东部接受区牧的职务,在1519年成为苏黎世教会的牧师。慈运理在语言上是很有能力的,他可以将无论是希伯来文、希腊文或是拉丁文翻译成苏黎世的当地语言,后来,苏黎世市议会决定了圣经改革方案,成为官方政策。在1525年苏黎世市议会废止弥撒,改由慈运理的圣餐版本替代。改教的主题是教会内道德的重整,他开始攻击赎罪券,且是有计划性的攻击。在圣礼上他更有自己的主张:圣餐是一项纪念主的仪式,仅是象征性;基督不在圣餐之中。这点与路德有很大的不同。

  在教改运动的早期,慈运理在瑞士尤以东部,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在1531年的一次战役中阵亡。

  加尔文(1509-1564年)–生长巴黎,在巴黎大学研究神学三年,后又到外地学习律法。1536年,他出版《__原理》一书,随即到日内瓦。但他的改革教会提案未被接纳,且被以“异端”身份驱逐出境。1541年,支持宗教改革的一派掌握了政权,加尔文受其邀请再返日内瓦,得到欢迎,并治理当地教会二十三年,使它成为新教的中心。加尔文主张“先定论”,即人得救与否完全是神所预定的,但又不赞同宿命论;相反的,他认为虔诚的信仰与完美的德行是每一个将要得救的_的义务,他们应该在世间努力工作以荣神益人。加尔文的教义受到许多工商业者欢迎,成为新教主流,其中以长老会发展又多又快。长老制是共和式的,由议会选举产生,独立行使教会司法权;规定市议会负责世俗事务,教会负责宗教信仰和道德生活,但实际两者结为一体,加尔文实际成为这一政教合一的政权的领袖。

  英国国王亨利八世(1509-1547年)–原反对马丁路德和更正教,后为要与王后凯瑟琳(Catherine)离婚,受拒于罗马皇帝,因此1534年与更正教合作并共同通过“最高治权法案”(ActofSupremacy)宣布创立英国国教(Anglicanchurch),又称圣公会,与罗马旧教的教义仪式并无二致,只是英国王代替罗马教皇成为政教权威。

  宗教改革的余波

  天主教的革新。宗教自决和宗教迫害-1555年,奉行新旧教两派的国家终于签订奥斯堡和约,协议由各国统治者全权决定该国人民所信仰的教派不能接受者只有迁居他国。1598年法国皇帝亨利四世颁布南特诏议(EdictofNantes)准予人民自由信仰新教。但新教却各派互不兼容,他们本着个人可以直接与上帝交通,产生《圣经》不同的见解。这种“自以为是”的结果演变成宗教迫害。原先罗马天主教就是“异端裁判所”,现在连新教都迫害与自己意见相左的人。

  宗教战争–欧洲各改教运动历经许多流血战事,如1610年亨利四世被刺杀,法国再度内战,新教信徒大量逃亡。1618年德国路德派因不满奥斯堡和约被毁,由瑞典国王亚道夫(GustavusAdolphus)领导,与国内罗马天主教徒交战了三十年,1648年签订韦斯特发里亚和约(PeaceofWestphalia),双方重获和平相处。又如1568年荷兰北部的加尔文派信徒因反旧教与其统治者西班牙国王对战,到1609年终获独立建国与信仰自由。

  英国在宗教改革后的国教还带着不少旧教色彩,许多受加尔文派影响而被称为清教徒(Puritans)的人,想再加以改革,使成更合乎《圣经》的信仰,却受到欲恢复旧教的国王查理一世逼迫残害,于是许多人逃至新大陆,即后来独立的美国,并爆发1640-1649年的内战,史称“清教徒改革”。清教徒获胜后,新教团体获相当自由的发展,直到1685年新国姆十二世又想恢复旧教及专制政治,人心大愤,再经1685年没有流血的“光荣革命”,终于使英国新教徒在此年获得欧洲第一个获大量信仰自由的结局。至此我们也看出各国的宗教战争中,常夹杂经济和政治利益等的争执。从十六世纪中期到十七世纪中期的百年纷扰,欧洲人口大量减少,经济衰退,各国终于地逐渐体认久战俱伤的教训,才开始采取宗教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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