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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新历史学派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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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历史学派是19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初期在德国出现的庸俗经济学流派。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德国新历史学派介绍,希望能帮到你。

  德国新历史学派简介

  新历史学派(newhistoricalschool)又被称为“历史的伦理学派”。是19世纪70年代以后由历史学派演变而来的德国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派。其主要观点和旧历史学派基本一致,不过在运用历史归纳法上更趋于极端,同时更加强调论理道德和法律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更加热衷于鼓吹阶级调和与自上而下的社会改良。其主要代表有:洛伦茨·冯·施泰因、阿尔伯特·伊伯哈德·费里德里希·谢夫莱、阿道夫·瓦格纳等。他们建立了社会政策的税收理论体系,因此,被当时西方财政学者称为德国财政学界的三巨星。

  新历史学派沿用旧历史学派的观点,否认社会存在着普遍的客观的经济规律,变本加厉地反对理论研究和抽象分析,这也是被称作庸俗经济学派的原因所在。新历史学派鼓吹采用“历史统计方法”,满足于搜集个别行业或个别城市的历史统计资料,加以罗列和描述,而不作任何理论分析和概括,只热衷于堆砌特定时代和特定民族的经济发展史料。

  新历史学派反对传统古典学派关于“中性税收”的理论和政策,主张推行积极的社会政策税收。他们受当时德国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工人运动不断高涨所影响,主张推行积极的社会政策税收。即不应当把国家的职能局限于法律目的地狭隘范围以内,而必须使复杂的国家活动实现社会目的需要。扩张政府职能。从这一认识出发,新历史学派不再仅仅是把税收作为筹集国家经费的纯财政手段,更重要的是将其作为改变国民收入分配的工具,赋予税收广泛的经济调节和社会职能,使一般财富的分配职能从属于社会政策的目的。社会政策税收理论是新历史学派理论的精髓,在他们看来,只有通过这种政策来改变财产、所得分配不公正的矛盾,才能稳定德国资本主义发展所必须得社会秩序,才能贯彻税收的社会政策。

  德国新历史学派介绍代表人物

  瓦格纳

  生于德国的埃朗根。1853~1857年在格丁根及海德堡大学学习法律和国家学。1858年任维也纳商学院教授,1863年转任汉堡大学教授,1868年转弗赖堡大学、1870年转柏林大学任教授,讲授财政学、经济学和统计学。初期受英国古典学派影响,主张自由主义,以后参加了社会政策学会,支持O.von俾斯麦(1815~1898)的政策,并组织____社会党,既反对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又反对马克思主义,提倡J.K.洛贝尔图斯-亚格措夫(1805~1875)和F.拉萨尔的国家社会主义。他的主张主要体现在他的财政学体系中。在1872年出版的《租税纲领》中,他宣称其租税纲领是他整个社会改良纲领的最本质的实践纲领。他的主要著作有:《政治经济学读本》(1876),《财政学》(1877~1901),《政治经济学原理》(1892~1894),《社会政策思潮与讲坛社会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1912)等。 瓦格纳将国民经济划分为三类组织:①营利性经济组织;②慈善性经济组织;③强制的共同经济组织。其中强制的共同经济组织位于个别经济组织之上,它必须保障历史所赋予国家的历史任务得以完成。他认为国家经费是生产性的,它将转移到国民每年生产的总值中。他提出累进税制,主张"国家经费膨胀的法则"。他强调国家救助是社会改良的主要支柱。他的国家社会主义排除工人阶级的参加,主张“先上层,后下层”,认为工人阶级是国家社会主义政策的受益者。他认为社会政策只不过是消除分配中的弊害。他不承认自己仅仅是“讲坛社会主义者”,而自认为是洛贝尔图斯-亚格措夫的门徒,是国家社会主义者。

  布伦塔诺

  一般称他为新历史学派左派或自由派。他曾就学于都柏林、慕尼黑、格丁根、海德堡和柏林大学。1871~1872年发表了《现代工会》。1872年参加筹备社会政策学会的成立,1872年任布雷斯劳大学副教授,1882年在斯特拉斯堡大学任教,1889年转至莱比锡大学,1891年又转到慕尼黑大学任教授,讲授经济学、经济史及财政学,直至退休。他的主要著作还有《历史中的经济人》(1923)、《英国经济发展史》(3卷,1927~1929)、《劳动时间、工资与生产的关系》(1876)等。布伦塔诺的根本立场是主张工人阶级的团结自由。

  他承认劳动力在现代科学中是商品,有它的时代的特殊意义,工会的首要任务在于使工人从不幸的境遇中解放出来,保障最低生活费用的工资水平。他反对"工资基金说",认为工资的源泉不在于企业家的流动资本,而完全在于消费者的购买力。他认为提高工资、缩短工时,绝不影响工效,反而可以促进企业家采用机器,工资最高的工人反而会成为最廉价的工人。他反对政府的强制保险,主张工人自己管理失业保险。在农业和商业政策方面,他主张自由主义,土地可以自由处理。他和瓦格纳不同,他主张由下而上地推动社会改良。

  布伦塔诺认为工会的要求构成资本主义的组成部分。他不反对资本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使社会获得了进步,市民获得了从封建制度下解放出来的人身自由,有了人格的尊严和保障。他虽然也承认劳动力作为商品的不利之处,不出卖则不能生存,但是他主张工会的任务在于使"劳动力"这种商品获得有利的出售条件。他没有提出工人阶级的解放,不主张工会是革命的团体,不提倡消灭阶级的剥削和差别,始终停留在"社会政策的自由主义",始终没有摆脱古典经济学自由主义的影响和从个人主义利己心出发的社会改良主义的立场。

  施穆勒

  新历史学派的典型代表,他和瓦格纳、布伦塔诺不同,要求中间阶层,即处于大资本与工人阶级之间的中小企业、中小商人、自耕农保持独立自主的稳定地位。施穆勒的“中派”或“保守派”的立场以及他的妥协折衷主义的性格,极为鲜明,最后终于投降到俾斯麦的反动统治的一边。他和瓦格纳不同,瓦格纳站在封建容克与俾斯麦一边,与新兴产业资本家斗争,而施穆勒则与资本家妥协,忠于普鲁士王朝,对封建容克持批判态度。

  韦贝尔

  1904年发表了《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批判施穆勒将伦理道德和经济借科学的名义混合在一起,用道德和法律来挽救经济生活中由于利己心所带来的弊端,这是在科学中渗进了“价值判断”。他主张在社会科学中应该将经验的认识与价值判断加以区分,作为经验科学的社会科学,任务在于寻求客观真理。他还提出"理念型"作为社会科学方法的基本概念,认为用这个基本概念和方法可以保持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和"价值的自由性"。施穆勒在1911年《国家科学辞典》第八卷中,进行了反驳,施穆勒认为各种对立的价值判断是阶级利害对立的表现,而历史的最终目的在于协调、统一在"共同福利"这一理想上,按照这个理想可以对各种价值判断作出共同评价。韦贝尔把这种主张讥笑为"伦理的进化论",平庸之至。桑巴特、布伦塔诺等都支持韦贝尔的主张,桑巴特在《现代资本主义》(1902)一书中,则运用他自己的发生论的、体系论的方法研究经济史。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出现了空前的通货膨胀,历史学派缺乏理论,束手无策,许多经济学家都纷纷脱离历史学派,历史学派终于解体。德国的社会政策学会也在1935年被纳粹党所镇压而解散。

  德国新历史学派解体影响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出现了空前的通货膨胀,历史学派缺乏理论,束手无策,许多经济学家都纷纷脱离历史学派,历史学派终于解体。德国的社会政策学会也在1935年被纳粹党所镇压而解散。随着1890年俾斯麦的下台和取消反社会党人法,新历史学派存在的基础开始动摇,进入了衰退解体的过程。1883年奥地利经济学家C.门格尔发表《关于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经济学方法的研究》,批判历史学派不能区别理论科学、历史科学和政策实践的关系,将经济现象的历史记述和经济理论的历史性相混淆,在方法论上缺乏理论分析和抽象,陷入了世俗的经验主义,因此缺乏"精密的方法",放弃对"精密法则"的研究。

  门格尔强调理论经济学正像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学、化学一样,主张理论是经济学的中心,而历史只不过是它的辅助。施穆勒立即在《施穆勒年鉴》上发表了反批判文章《国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法论》(1883),接着门格尔又针对施穆勒的文章,发表了《德国国民经济学中历史主义的谬误》(1884),施穆勒不予回答。他们二人之间的争论虽然就此结束,但在双方门下弟子之间却持续了20多年,学说史上称之为"方法论论争"。从此以后,历史学派逐渐衰落解体,而完成这解体过程的还有待于历史学派内部韦贝尔的批判,即所谓“价值判断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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