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陶俑介绍
春秋战国俑,它的前身是殉葬的活人。人殉极其残酷,在商和西周非常盛行,大量的活奴隶和活士兵彩绘木俑被用作殉葬,比如安阳殷墟武官村大墓中排列着152 具人骨,就是墓主生前的武士和奴隶。
中国最早的陶俑。已知时间最早的当属山东、山西 和河南三省春秋战国墓葬所出土者,一般形体较小,高 4~10厘米。山东临淄郎家庄1号殉人墓的 6个陪葬坑中 计有6组陶俑,出土时已残破,有舞蹈、站立等姿态。女 舞俑较为完整,脸面系用泥坯削成有棱的斜面,然后以黑彩勾眉眼。
今天已发现的春秋战国俑主要为,陶俑大多见于北方,木俑大多见于南方(基本上是 楚国)。一般而言, 陶俑是塑造后再烧制的,烧后有意外的效果,形休小而壮实,制作粗糙; 木俑是雕刻后再彩绘的,形体大而瘦长,制作精致,从而形成南北俑的美学差异。
木俑
在湖北、湖南等省的楚墓中,随葬的俑都是木质的,也多作婢仆状和武士形象。以木刻成人的轮廓,
然后墨绘出眉目须发等细部,有的彩绘出衣裙甲胄,也有的穿丝织衣物。一般形体扁平,也有的在躯体上另安手臂,手上再握持小木剑、戈等物或演奏乐器。
根据考古资料,中国最早的木俑始于战国,年代上晚于陶俑。战国木俑尤以南方的楚国最为盛行,湖南沙楚墓出土过大量的木俑,此外湖南省湘乡市牛形山、湖北省鄂城市、河南省信阳长台关的楚墓也有数量不等的木俑出土。北方仅在山西省的长子发现过少量木俑。
与上述仅具轮廓的小型陶俑相比,南方楚文化的木俑形体较大,制作较为精致,艺术水平也较高。
楚文化的木俑,所模拟的也都是奴婢伎乐和武士的形象。木俑的制作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雕刻成形后,以彩绘的方法来表现人的面貌和衣饰;第二类是雕刻成形后,给其穿上丝织品缝制的模拟衣服。因此在具体制作上又有所不同:前者需要雕刻出全身的形貌,所以精雕细刻有头有脑,手足俱全;后者主要雕刻头部,而躯干往往呈柱状,没有手足,仅起衣服的支架作用,所以相对粗略。
在第一类俑中,又有几种不同的雕刻方法。最简单的一种,形体扁平,只是刻出人的简单轮廓,常常仅在面部凸雕出鼻子和眉脊,眼部略凹下去而已,然而墨绘出眉目须发等细部,再彩绘出衣裙甲胄。湖南沙市许多战国楚墓出土的木俑,就是这种作法。它们或坐或站,有的还在躯干上另外安装手臂,手上再握持小木剑、小木戈等兵器,或者持乐器演奏。长沙杨家湾6号墓出土的一组伎乐坐俑,高30-35厘米,姿态尚属生动。另一种采用了接近圆雕的手法,立体感更强,曲型作品可以举出河南省信阳台关出土的木俑为例。它们体高在38.5-81.4厘米之间,先雕出长衣拱手或双手前伸的形象,然后施加精细的彩绘,面容和双手涂肉红色,以墨绘眉、目、口、发,在脑后绘出椭圆形的发髻。俑体先髹黑漆,然后再施朱、黄、白等色,绘出交领右衽的宽袖长衣。腰束宽带,在体前悬垂由彩带系佩的各种珠玉佩饰,色彩鲜艳华美。
第二类外穿丝织衣物的木俑,在湖北省一些战国楚墓出土者保存情况较好。特别是江陵马山1号墓中出土的一组4件着衣女俑,面容雕刻精细,刻画出鼻、口、双耳,然后涂施肉红色,再墨绘头顶、鬓角和眉目,并以朱红点唇。头上安装了假发,梳在脑后。俑体则没有细部刻画,只雕成溜肩、挺胸、细腰等基本轮廓,体现了楚国尚细腰的审美追求。上体扁圆而下体呈圆形,肩部斜削而无臂膀。然后再在这些简略的躯体上披裹丝织的衣服。最外层是红棕绢绣地、绣凤鸾花卉纹的长袍,大襟和下摆饰塔形纹锦缘,极其华美。在江陵雨台山楚墓群出土的同类木俑,由于披裹的衣物已朽毁无存,反而可以更清楚地看见它们那简略修削的躯体的原貌。如354 号墓出土女俑,虽然安装的头发还有保留,但衣物已无存。除女俑外,该墓群也有一些男性的武士俑是外面披裹衣物的,可惜已朽毁无迹。这类着衣武士的躯体与女俑不同,都是雕刻出双腿和双足,而且双臂也不省略,雕成手向前伸持兵器的姿态。信阳长台关楚墓也有这种木俑出土。
山西长子出土的木俑高68 厘米,在风格和造型上与楚文化的木俑有显著差别,实际上采用的是泥木结合的形式。俑的头部自耳前削成平面,然后用泥塑出面容。可惜泥塑皆已脱落。
陶俑
春秋战国时代的陶俑基本上全部出土于中国北方。目前考古发掘中时代最早的陶俑,当属山东、山 西、河南3省春秋战国墓葬所出土者,一般形体较小,仅高4-10厘米。
山东省临淄郎家庄1号墓,在墓内主室周围有17座陪葬坑,在陪葬坑的死者随葬有成组的小型陶俑,但该墓主室的填土中还埋有人殉。这种人殉和陶俑同出一墓的现象,说明当时还处于开始用俑的初期。该墓的年代约为春秋战国之际,出土的陶俑制作粗糙,火候很低,所以出土时多已残损。它们的形体很小,高仅10 厘米左右,只具有大概的轮廓,缺乏细部刻画。为了模拟真人,曾在俑头上用墨勾画眼眉,衣服上施彩绘,目前尚能分辨出男性披甲武士和女性婢仆伎乐等形象。
时间稍晚的作品,还有在山西治分水岭战国墓出土的陶俑。它们的形体更小些,身高仅5厘米左右。例如在14号墓发现有18件小陶俑,男女具备,造型极其简单,仅有轮廓。身体上制作时留下刀削痕,全身涂朱。它们也可能是奴婢形象,其中一人还背负着一个小孩,是一件特殊的作品。河南省辉县琉璃阁140号墓有战国晚期陶俑两个,系捏制而成,面部丰满,涂朱色,冠涂黑色。
山东临淄东周墓中出土的陶布,时代约当春秋战国之际。形体很小,仅高10厘米左右,由于火候低,出土时多已残损。俑头上用墨勾画眼眉,衣服上施彩绘。有武士男俑,多披甲持物;有女俑,为奴婢伎乐。山西长治分水岭战国墓中也出土陶俑,如14号墓中发现18个男、女俑,身高5厘米左右,造型简单仅具轮脚,身上涂朱还留有刀刻痕,多为婢仆形象。
这些陶俑虽然制作粗糙,烧制火候低,易破碎,但它是中国早期陶俑的珍贵实物,对于雕塑史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延伸阅读:
人殉是古代葬礼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俗,是阶级对抗的产物,也是一种残忍而野蛮的宗教行为,每次殉多少人,并无具体执行标准,但有一个大概。墨子曾说过,天子死后,殉葬者多则达数百人,少也数十人,大夫级别的,殉葬者多则数十,少则几个。 它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奴隶制时代。人殉,指的是用活人为死去的氏族首领、家长、奴隶主或封建主殉葬。被殉葬者多是死者的近亲、近臣、近侍,以及战争中的俘虏等。在阶级出现的时代里,人殉成为一种广泛流行的古代丧葬仪式。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当时生产力有所提高,商品交换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产生,这一系列的变化,引起氏族内部出现了阶级分化。因此,这种宗教活动的出现,同私有制的出现是密切相关的。考古学家对河南安阳候家庄西北一座殷代大墓的发掘发现,在墓卜有殉人垫底,在梓顶上有被杀殉的仪仗队,墓室四周上卜、墓道内白骨累累。专家分析其操作过程是:先将墓室下的人殉者活埋后再填土夯平,墓主人下葬后留下墓道,再用此墓道将其余人殉者10人、20人一行反绑着牵入墓道,然后逐个把头砍下……也有的实行“杀殉”,先将殉者在坑外砍下脑袋后再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