篝火节的简介和节目内容介绍
导读:“篝火节”是鄂伦春族唯一的传统节日。经鄂伦春自治旗人大会批准,每年公历6月18日为鄂伦春民族篝火节。
鄂伦春族(Oroqen people)是中国55个少数民族之一,语言使用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交接处的大小兴安岭中,特别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人口约8200人(2000年)。“鄂伦春”是民族自称,意为“山岭上的人”或“有驯鹿的人”。鄂伦春族人普遍信仰萨满教,崇拜自然物,相信万物有灵,盛行对祖先的崇拜。新中国成立前,鄂伦春族还处于原始社会,社会内部尚未形成社会分工,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五十年代后,在政府的扶持下,鄂伦春人开始走出森林从事农耕和工业。
篝火节的简介和节目内容介绍
每年的6月18日是鄂伦春民族传统的节日--篝火节。这一天,鄂伦春人都要点燃篝火,欢歌舞蹈,欢庆自己民族的节日。
篝火节
鄂伦春人对火神的崇拜历史悠久。他们认为火有驱邪祛污的作用,器皿衣物置于火上烘,被认为是变得洁净了。腊月二十三也有送火神上天的习俗。春节的早晨要向火神供祭,祭时向篝火磕头祈福。每逢春节客人来拜年时,须先向火神敬拜。
鄂伦春人对火有着一系列严格的禁忌:不许随意向火堆泼水、扔脏物、吐痰,或用刀、棍等尖锐的东西向火中乱捅,以免触怒和伤害火神。
他们在点燃篝火时,树枝和木棒一定要铺排平整,严禁乱放,使用烧材时注意不使用可能爆出火星的木柴,以免爆伤火神的眼睛。每当人们搬迁时,不许以水灭火,火种要由一地带到另外一地。
鄂伦春的先人们和火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们终年在深山老林中游猎,在同大自然的抗争中,因为有了火,才得以生存,一代代繁衍生息。因此对火有着特殊的感情,对篝火无比亲近。
篝火节节日内容
大兴安岭的6月,已是春暖花开的季节。1991年,自治旗在风光秀丽的嘎仙洞前,人们举行了盛大的鄂伦春族首届篝火节晚会。熊熊篝火照亮了茫茫林海,划破了四周的沉寂,各民族兄弟2000余人与鄂伦春族同胞手拉手,围在篝火旁,欢快地跳着民族团结舞,欢度首届篝火节。古老的鲜卑旧墟石室嘎仙洞前,一堆堆篝火,在夜幕里发出金色的光辉,现代的一串串节日彩灯闪射出迷人的光彩。浓烈的节日气氛浸透了整个森林。望着跳跃的篝火,鄂伦春人仿佛又回到了直老的过去。他们有用歌唱代表他们热爱光明、火热的新生活。
一年一度的篝火节,成为鄂伦春族唯一的民族传统节日。 这一天,鄂伦春族不论男女老少,都要穿上节日盛装,精心打扮,来到依山傍水的篝火广场。
篝火节活动分为开幕式、传统体育比赛、篝火娱乐晚会三部分。体育比赛竞争激烈,有 赛马、射击射箭、摔跤、拉钩扳腕、颈力绳赛、划桦皮船赛、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