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个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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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
个人事迹
她平时积极参加党群服务中心活动,是临安区天目少年宣讲团成员。她带着笃定的信念,经过重重选拔与不懈努力,在6月被评为“火炬银奖”(“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少先队员;8月被评为杭州市“火炬金奖”(“红领巾奖章”三星章)少先队员。
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个人事迹(精选篇1)
___,今年11岁,是贵德县民族寄宿制小学四年级(2)班的少先队员,自入学以来,在父母和老师的悉心教导和培育下,她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乐于助人,获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
她热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加少先队各项活动,在各级各类演讲、朗诵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荣获奖项,是同学们眼中的好榜样。2020年代表校小学部参加县级少代会,2020年10月13日在少先队干部评比活动中被评为少先大队副队长,2021年以优异的成绩荣获贵德县“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同年授予海南州“红领巾奖章”个人三星章。
生活中,她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经常阅读有益的课外读物,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在家里,她孝敬父母,经常帮父母做家务,是父母的好帮手。此外,她兴趣广泛,喜欢跳舞、唱歌、看书、主持等,并努力学习电子琴、舞蹈,目前已经考过电子琴六级,中国舞三级。
今后,她将一如既往地尊敬师长,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水平,努力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少先队员。
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个人事迹(精选篇2)
周__,__市第八小学副大队长。